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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扣車牌起死回生?台立委點出這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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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日前爆出多名員警涉嫌利用法規漏洞,讓遭吊扣牌的無牌車上路,再舉發使之變為吊銷車牌,接著再重新請領車牌重新上路,台立委邱顯智22日表示,吊扣是暫時的處罰,吊銷是更重的處罰,但因為法律漏洞,致有員警涉弊,而時代力量3月也提出修正草案,在未來的會期爭取排審。

立委邱顯智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蛇行、超速超過60公里和亂逼車等情況,可以吊扣牌照六個月,而酒駕、毒駕等可以吊扣二年,若吊扣期間硬上路,根據《道交條例》,汽車牌照會遭吊銷,換句話說,吊扣牌照是暫時的處罰,吊銷則是拿走車牌,理論上是更重的處罰。

邱顯智強調,但關鍵是汽車牌照再行請領的規定為,「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非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不得再行請領。但依前條第一款之規定註銷者,非滿6個月不得再行請領」。

邱顯智解釋,汽車牌照只有在註銷時,才有「6個月」的再行請領時間限制,單純被吊銷可以馬上再驗車領牌,這就是現行交通法規的嚴重漏洞,但沒想到竟有員警涉嫌與不肖業者合作,幫忙開「假罰單」,讓被吊扣牌照的車子再被吊銷牌照,接著馬上驗車請牌上路。

邱顯智呼籲,為杜絕弊端,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3月已提出修正草案,加上重新請領牌照最低期間的限制,而在接下來的會期,他會努力爭取排審,填補法律漏洞。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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