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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船員遭販毒集團利用 台監院促內政部、法務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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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監委紀惠容調查販毒集團利用印尼船員及漁工運輸毒品至我國境內遭查獲等案,發現基層船員及漁工孤立無援,欠缺相關權利,相關執法機關處理未盡明確,第一線執法人員未充分了解基本人權保障等措施,遭逮捕後,也未通知駐我國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矯正機關也未引進通譯和告知相關規定,監察院促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勞動部、外交部、法務部、海巡署等單位,確實檢討改進。

紀惠容指出,受僱的基層外籍船員及漁工需受指揮,欠缺海上工作、生活完全自主權利,且處境脆弱,故對於非法運輸物品內容及航海過程,是否有違法性認知而具有責性,且多為底層勞動工作者,不甚了解相關法令及權利保護,故不知情而參與其中者,為孤立無援,若再加上語言不通、無處可逃或求援,處境十分脆弱。

紀惠容指出,販毒集團背後存在龐大之不法利益,且多為組織及跨國性犯罪,為不被查獲,對於參與或知情者,若不配合是無退路,而不知情參與其中的基層船員及漁工,因處境脆弱,被迫或被欺騙協助實「無期待可能性」。承辦案件之司法及警察人員認為均屬共犯,對我國在保護人權的工作上,恐背道而馳。

為調查,紀惠容也訪視外籍船員及漁工,因不通曉中文,並不了解相關規定,權責機關除依法進行相關程序外,應明確告知相關規定。然而,監委也發現,高檢署及矯正署未充分運用通譯資源,使外籍受刑人確實知曉權益及規定,法務部應協助矯正署,研議引用高檢署已建置的特約通譯。

另外,監察院發現,各權責機關執法人員於逮捕或拘提外國人時,並未告知該國駐我使領館或代表機構,致對方未能提供協助。故有關權責之司法及警察機關,應督促確實辦理;除加強可能從事違法行為者入出境的管制外,亦應將相關情資蒐整後,知會海巡署等機關加以監視控管,進而查緝,以利發揮執法機關共同打擊毒品犯罪之綜效。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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