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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集體洩密詐團案 北檢再查出兩律師1聲押1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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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鄭鴻威等律師洩密詐團案,查出律師黃耕鴻涉嫌與鄭男合作,他也接受詐團委託、分派案件給其他律師;鄭男助理林佳毅則涉嫌協助傳遞文件、聯繫其他律師,因此依洩密等罪聲押二人。此外,律師賴季倉、協助洗錢的鄭男友人李昊承各以60萬、80萬元交保。

全案源於,北檢2023年間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逮獲多名詐團車手,並從扣案手機中發現,詐團主嫌竟對在押車手的供述、檢方掌握的事證等案情進度瞭若指掌;循線查出律師李明潔、楊雅涵等人,竟趁著陪偵機會紀錄檢方訊問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並透過鄭鴻威通報給詐團首腦,協助幕後主嫌躲避查緝。

檢調單位今年2月1日執行搜索,訊後將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3名律師聲押禁見;另兩名律師林聰豪、張作詮分別以45萬元、30萬元交保;朱姓律師則因事證未明獲請回。鄭、楊、李等三人不服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2月15日維持羈押裁定。

北檢擴大追查發現,黃男與鄭男有合作關係,他不僅自己替詐團車手辯護,也接受詐團委託分派案件給其他律師,所扮演的角色與鄭男相似;而林男涉嫌協助鄭男傳遞文件、聯繫旗下律師;賴男則涉嫌接受鄭男派案,協助詐團車手辯護,並洩漏偵查秘密;此外,李男則涉嫌用虛擬貨幣協助律師們洗錢,隱匿不法所得。

北檢日前執行第二波搜索,並傳喚黃、林、賴、李等4人到案,訊後認定黃、林二人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洩密、洗錢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至於賴、李二人,則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檢方不排除還有其他律師涉案,將持續擴大清查。◇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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