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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香港會談是否有共識 各方說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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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0日電)陳總統今天主張,可「以九二香港會談為基礎」,尋求方案,做為進一步推動協商談判的準備。「九二香港會談」是指海峽兩岸兩會(海基會、海協會)事務性協商於一九九二年10月28日至29日在香港舉行。但至今北京、國民黨及民進黨對是否有「九二共識」? 各有不同說法。

關於「九二共識」問題,各界都不否認有九二香港會談的歷史事實,才會有一九九三年辜汪在新加坡的會談。但九二年到底是怎麼樣的共識,至今不僅在兩岸,連台灣內部仍各說各話。

北京方面說,九二香港會談有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國民黨則說,當時各自以口頭聲明的方式來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一中各表」;民進黨執政後則主張,如果有共識,那只能說把政治的爭議先擱置起來,要恢復對話、交流的「九二精神」。

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兩岸大事記資料顯示,「九二香港會談」的兩岸文書往返紀要包括:

一九九二年8月4日,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具名來函,邀請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會晤,就當前經濟發展及雙方會務等問題,交流意見,洽商方案。

一九九二年8月22日,辜振甫回函汪道涵表示,接受邀請並建議在第三地新加坡會面。

一九九二年9月30日,針對「辜汪會談」,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要求兩會在大陸先舉行預備性磋商,以商定時間、地點與議題。

一九九二年10月8日,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表示希望雙方在10月20日至23日或27日至30日間,就兩岸文書查證與間接投遞掛號信件查詢補償事宜,再次展開協商。

一九九二年10月21日,海基會致函給海協會,同意10月28日、29日在香港恢復文書查證及掛號信函問題協商,並在當地草簽協議。

一九九二年10月28日至29日,海峽兩岸兩會(海基會、海協會)事務性協商在香港舉行。

一九九二年10月30日,海基會致函給大陸海協會,敦促其珍惜香港會談的進展,拿出誠意繼續商談以獲致結論,使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可前往香港草簽協議,並進行「辜汪會談」的預備性磋商。

一九九二年11月2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建議在北京或大陸其他適當地點進行有關辜、汪會晤的預備性磋商;如果海基會方面有所不便,海協會可派出負責人到台灣或金門進行此項磋商。

一九九二年11月3日,海協會負責人以電話告知海基會,對「一個中國」的表述方式決定讓步,同意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而具體內容則另行協商。

一九九二年11月三10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建議及早解決文書查證問題兩會遺留的歧見,同時在12月上旬於北京或台灣,大陸其他地點或金門,進行「辜汪會談」的預備會議;12月下旬實現「辜汪會談」,大陸願積極考慮辜振甫所提的會晤地點(新加坡)。

一九九二年12月3日,針對兩岸事務性協商,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強調當務之急是解決事務性的實質問題,有關「一個中國」的表述內容,我方立場始終未變,仍是依據國統綱領及國統會決議。一九九三年4月27日,辜汪會談於新加坡舉行三天。

辜振甫與汪道涵並代表兩會簽署協議:一、「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二、「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三、「兩岸聯繫會談制度協議」;四、「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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