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起訴《明報周刊》 宋祖德指陳凱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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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中華網4月28日報導)近日,香港《明報周刊》稱陳凱歌的《無極》因戛納評委不喜歡而不能入圍參賽單元。此消息一出,引起軒然大波。《無極》投資方中影集團總經理韓三平怒斥報道失實,并有可能對中影集團造成信譽和經濟損失。記者昨日從中影集團處獲悉,他們已決定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香港《明報周刊》。
  
  記者找到了刊載這篇文章的4月23日的該期周刊,標題為《評審看罷不喜歡,〈無極〉無緣參展康城》。這篇不足200字的報道中,對這一消息用了“特工最近听到……”、“据知……”等語焉不詳的字眼。記者致電該周刊編輯部詢問此事,一位自稱是娛樂部主編秘書的人一再搪塞說:“事情還在了解中,不太清楚。”
  
  前日,中影集團總經理韓三平發表公開聲明,指責這篇報道內容嚴重失實,誤導讀者和觀眾,對投資方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記者其后聯系到《無極》的制片人陳紅。她气憤地表示,對于此類偶爾冒出的負面“新聞”,他們在气憤的同時也覺得非常惊訝,“我們永遠無法知道這篇新聞到底是怎樣炮制出來的。現在去猜測這些也沒有意義,我們最關心他們能否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复。”陳紅向記者透露,《明報周刊》通過別人作出了“解釋”,“大概意思是說,他們弄錯了,本來不是講《無極》的。對于這种解釋,我們不接受。他們怎么造的謠,就應該怎么糾正回去!”陳紅告訴記者:“我們的律師看了這篇報道,也怀疑這篇稿子別有用心。”昨日,中影集團終于決定起訴《明報周刊》。
  
  原告代理律師潘忠仁告訴記者,他已接到中影集團的委托書,目前正在深入了解案情,將很快向北京市中院提起訴訟。潘律師認為,《明報周刊》已經构成對電影《無極》的名譽權侵犯。根据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侵權方應該承擔責任,必須立刻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由于具體的損失是逐步顯露出來的,因此潘律師認為賠償金額還需要進一步統計。由于《明報周刊》是在香港發行,因此記者就案件的管轄權詢問潘律師,他認為雖然被告在香港,侵權行為也在香港發生,但是根据我國法律規定,侵權行為還要看結果發生地在哪里,而《明報周刊》的侵權行為的影響已經在內地體現出來,因此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該可以受理此案。

  宋祖德指陳凱歌是“炒作”
  
  宋祖德昨天在廣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阿杜演唱的《愛就是你》侵犯了他的署名權和版權,這兩天他就要上告法院了。一向自稱“不怕講真話”的他忍不住再次炮轟了娛樂圈:“這個圈子太黑了!我只能算是個講真話的人,張藝謀、馮小剛、陳凱歌之流才是真正的‘炒作大王’呢!”
  
  “其實我根本不想打這些官司,但這個圈子總有文雋、畢曉世那樣的人讓我不得安宁。”宋祖德气憤地說,“這個圈子真的很黑,我之所以打這兩個官司,就是想提醒像我一樣的民營企業老板們警惕,別被他們給騙了!”他說,眼下他告文雋的那個官司已在受理中,但文雋的態度依然“很惡劣”,“他跟我說,有本事你去告吧,反正他既不打算還錢,也不准備道歉”。
  
  對圍繞自己身邊的是非,宋祖德形容為“當說真話的人碰上說假話的人所必然產生的結果”。他說這個圈子有太多的“偽君子”,而人們也被這些人迷惑得太久,分不清真假,“比如媒體都說我是‘炒作大王’,可其實我從來沒有炒作過,我說的都是真話。真正的‘炒作大王’,應該是張藝謀、馮小剛、陳凱歌之流。比如馮小剛,他當初在《手机》首映的時候怒罵記者就絕對是場炒作,我已經打听到了———他跟那記者其實是哥們!還有陳凱歌,他最近為了《無極》進戛納的事要告媒體,那絕對也是一場高明的炒作———我是個商人,一眼就看出來了!”最后,他還不忘給《無極》下個預言:“這片子肯定虧本———老百姓肯定不愛看!”(李麗)(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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