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8日訊】這是我在上海某BBS讀到的文章,由於中共網絡封鎖,大陸居民不可能在此投稿,因此,作為一個中國人,我有責任把此事揭露.
新聞的原則是什麼? 是及時和真實.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去採訪,獲得第一手資料,有過錯嗎? 一紙”規定”就可以控制言論自由? 這樣下去,新聞報道隻可以歌功頌德,不允許批評指正,中國會重新走上幾千年前焚書坑儒的道路.
下面是一個記者的遭遇:
是誰讓我們如此冷血和恥辱???!!!
作者: 世紀悲情666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就四川傳染病問題冒著高溫前來專訪,回去後按計劃發稿回報社,卻被告知︰“上面”有新通知,“自行採訪的稿一律不可用”!這樣的“通知”,有什麼法律根據???!!!人命重要?還是別的重要???
嚴重請教各位!
絕對 爆︰哪些部門的“不作為”“亂作為”該對這些亡靈承擔法律責任?!“非典”和四川資中等地傳染病患者大量死亡,中醫被排除在重症傳染病臨床治療之外,既無法律依據,也無歷史依據,哪些部門的“不作為”“亂作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官方結論︰中西醫結合治療“非典”療效高於單純西醫治療。 SARS後期由於高層干預,北京才讓中醫參加治療!悲劇正在四川重演!!歷史必將拷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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