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遲7月起 發卡機構使用差別利率
【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五日電)7月起銀行雙卡須全面使用差別利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去年12月19日發函請已有信用評分系統的銀行業者,在今年4月1日起採差別利率,至於尚未有評分系統的業者,則可配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預計3月底建置好的系統,最遲在7月1日起所有銀行雙卡須採差別利率。
據統計,已有評分系統的銀行業者約有22家,其他業者則配合聯徵中心建置評分系統完成後再採用。
行政院財經小組昨天已作出包括現金卡、信用卡的雙卡利率不訂上限、應尊重市場機制的共識,同時要求金管會強化對雙卡的監理,尤其是應採差別利率(按風險高低,差別定價)。
金管會銀行局長曾國烈下午出席「全民信用大調查」記者會後指出,每家銀行的評分標準不一樣,未來持卡人的利率多少會顯示在帳單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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