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兒相簿 老媽吃官司
【大紀元3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為兒子相簿吃上侵占官司!離婚婦人王藍萍為兒子監護權與前夫鬧上法庭,不滿官司敗訴,將前夫提供做善盡親權證物的兒子相簿23本據為己有,法院通知返還未果,前夫提出侵占告訴,台北地檢署依侵占罪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37歲婦人王藍萍與前夫育有一子,2人在89年間協議離婚並達成兒子監護權行使共識,但婦人事後反悔想爭取監護權,92年3月間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改定子女監護人,5月開庭時,前夫攜帶兒子成長過程的相簿23本,做為善盡親權證物,法院因此駁回婦人的聲請。
毀棄前夫證物
事後承辦書記官誤以為相簿是婦人所提供,通知婦人前去新竹地院竹北簡易法庭領回,婦人明知相簿非她所有,仍領取相簿並據為己有,並因敗訴心生不滿將相簿毀棄,前夫詢問法庭相簿下落時,承辦書記官才發現通知錯誤,經聯繫婦人後始知相簿已遭毀壞,前夫一氣之下控告王婦侵占。
案經新竹地檢署函轉台北地檢署偵辦,王婦辯稱是法院通知領回,後來遺留在計程車,並無故意丟棄意圖,檢方認定王婦說法為卸責之詞,昨依侵占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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