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輪功控告妨礙和平集會的韓警
韓國法輪功學員姜興熙(新唐人)
【大紀元3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金松韓國首爾報導】去年胡錦濤訪韓期間,韓國警察在中共的壓力下起訴了兩位進行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而這一事實近期才被公諸於世。在事情過去兩個月之後才得知被判定為「緩期起訴」的兩位韓國法輪功學員立即向檢查院提出了再次就此事件進行調查的要求,並就當時警方的非法拘捕和監禁提起了控訴。
韓國籍法輪功學員姜興熙於去年11月,因在到訪韓國的胡錦濤國家主席面前打開寫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橫幅而被警察帶走。在韓國,「單人示威」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不受地點限制。但警察在現場圍觀人群中發現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後,斷定為「未經許可的兩人示威」,將兩位學員一併拘留。 但是因沒有「違反集會示威法」嫌疑,警察在27小時之後釋放了兩位學員。
| 兩位起訴者在說明當時情況(新唐人) |
姜興熙說:「我進行的「單人示威」是憲法允許的,但警察將我非法拘捕並監禁。我沒有違反任何法規,所以沒想到自己會被拘留。」
李養甲說:「在警署接受調查期間,來了許多電話。有一個警察向對方說,『這種情況為甚麼要受處罰呢?是放還是關起來?』還有的警察自嘲地說,『真不知道上級為甚麼干涉這樣的事。』」
| 韓國法輪功學員李養甲(新唐人) |
韓國警方在釋放兩人後,仍然以「違反集會示威法」和「入侵罪」的嫌疑向檢察院遞交了訴狀。檢察院經審理認為,兩個人沒有「違反集會示威法」的嫌疑,但對「入侵罪」嫌疑卻判了「緩期起訴」。檢查院在去年12月20日下此決定後,並沒有通知兩個當事人。檢查院解釋說,兩位法輪功學員在沒有得到許可的情況下,以示威的目的進入了胡錦濤逗留的新羅飯店學術會議場。可是,當時召開的學術會並沒有規定必須得到許可才能進入。
姜興熙說:「我覺得沒有中共官員向韓國政府施加壓力,警察和檢察院不會這樣不講理。」
3月2日,兩位法輪功學員就警方非法拘捕和監禁提起訴告的同時,向檢查院提出再次就此事件進行調查的要求。因為曾遭警方27小時監禁,他們還要求象徵性地索賠一元韓幣。
姜興熙說:「這是中共將法輪功迫害向海外延伸所造成的事件。為了伸張正義和良知,我一定會為澄清事實真相努力的。」
| 兩位起訴人準備向檢察院遞交訴狀(新唐人) |
| 韓國檢察院(新唐人) |
| 針對韓國警察提出的訴狀(新唐人) |
| 向記者說明當時情況(新唐人) |
| 在胡錦濤訪韓期間,韓國法輪功學員以和平方式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韓國警察圍堵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新唐人) |
| 在胡錦濤訪韓期間,韓國法輪功學員以和平方式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韓國警察圍堵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新唐人) |
| 在胡錦濤訪韓期間,韓國法輪功學員以和平方式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韓國警察圍堵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新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