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2007財政年度H-1B申請注意事項

張雪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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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自美國移民局於2005年8月12日宣佈2006財政年度的H-1B簽證名額用盡至今已經半年有餘,在此期間只有部份人員可以進行H-1B的申請,包括碩士的兩萬名額用盡之前那些在美國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H-1B簽證申請者,已經獲得H-1B的人員進行簽證延期,改變工作期限,更換僱主,或同時申請另一 H-1B,以及某些特定機構(如高等院校等),絕大部份新近從學校畢業或第一次找工作的人員都無法申請H-1B簽證或身份轉換。對於這些人來講,盡早申請 H-1B至關重要。2007財政年度的H-1B簽證名額自2006年4月1日起可以開始向移民局遞交申請,但必須要等到2006年10月1日才可以開始工作。雖然現在距H-1B開始申請的日期還有一個月左右,距開始工作的日期還有半年多,提早計劃和準備能夠保證盡早遞交申請以獲得H-1B的名額並且在等待開始工作期間避免出現身份的中斷(gap)。以下我將簡單討論各種不同情況的人員與2007財政年度H-1B名額的關係,供大家在準備H-1B申請時參考。

首先是所有第一次申請H-1B的人員都應當從現在起就積極開始準備,以便2006年4月1日一到馬上就遞交H-1B申請,佔有H-1B名額。根據去 年的經驗,2005年4月1日移民局開始接受H-1B申請,2005年8月10日名額即告用盡,全年的H-1B名額在四個多月就全部用完。很多符合條件的 申請人從去年就開始等待,因此今年的名額使用情況可能比去年更為緊張,及時遞交H-1B申請至關重要。然而及時遞交H-1B申請只是第一步,H-1B申請 人還必須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能夠在H-1B正式生效前保持合法身份並避免身份的中斷。

對很多在美國新近畢業並獲得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人員來講,如果你的OPT是在2006年9月30日之後到期,你應當能夠在H-1B正式生效前一直保持合法身份而不存在身份中斷的問題。如果你的OPT是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到期,你可能面對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第一種情況是你的OPT在2006年10月1日前到期,但OPT到期距10月1日不超過60天,即所謂寬限期(grace period)。這種情況你可以在美國合法轉換身份,留在美國等待H-1B生效後開始工作而不必出境等待和在美國使領館簽證。應當注意的是在OPT過期後的等待期間你不得工作,否則將被視為非法打工。第二種情況是你的OPT在2006年10月1日前到期,OPT到期距10月1日超過60天的寬限期。這種情況使你在美國的身份產生中斷,因此不可以在美國合法轉換身份,而必須在OPT到期後60天內離開美國,在H-1B生效時在境外美國使領館獲得H-1B簽證後重新進入美國工作。在以往的實踐中有一年移民局規定在等待H-1B生效期間申請人的學生身份自動延期,所以不用出境等待和簽證。然而去年移民局沒有此類規定,所有在H-1B生效前身份中斷的人員都必須出境等待,今年是否會有此規定目前還不得而知。如果你想避免由於H-1B生效前身份中斷而產生的出境等待和簽證,你可以設法將你的學生身份延期至H-1B的生效日期。

不是新近在美國畢業的其他人員在美國境內申請H-1B也同樣必須在10月1日前保持在美國的合法身份。不同的是這些人不享受上述的60天寬限期而必須始終保持在美國的合法身份,即使出現一天身份中斷也必須出境簽證。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申請H-1B,申請人在獲得批准後不能馬上來美國而必須等到H-1B正式生效時或稍早一點時簽證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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