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信箱(五):美國公民怎樣快速申請國外的配偶或未婚妻來美
【大紀元3月6日訊】溫勇律師
王先生問:
我是美國公民, 我在中國大陸認識一個女朋友, 通過接觸, 兩人關係融洽, 想把她辦到美國來. 請問: 哪一種方法更好, 是辦未婚妻簽證來美呢? 還是辦配偶簽證來美?
答:
一般來說, 申請公民配偶或未婚者來美, 可以通過以下三個途徑:
1. K-1簽證(即未婚夫妻簽證): K-1簽證允許美國公民申請海外未婚夫/妻來美,並在未婚夫/妻來美後90天內結婚;婚後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調整身份綠卡。這樣的簽證, 時間較快, 手續也比較簡單. 只要提出未婚夫/妻的申請案件, 來申請K-1簽證. 一旦申請批准, 未婚者就可到美國的海外領館獲取簽證. 這樣, 一般6-9月的時間即可拿到簽證來美. K-1 的好處是在海外等的時間短. 但壞處是, 在美國結婚以後, 還需另外提出綠卡申請; 如果到美國後90 天之內沒有結婚, 就算非法移民, 必須離境;也不可與其他公民結婚. K-1身份無法延長,也不能轉換成其他非移民身份.
2. 配偶的移民簽證: 如果你已在海外結婚, 你可以幫你在海外的配偶提交親屬綠卡移民申請, 一旦, 申請批准, 你的配偶在海外領館經過面談, 就能來美. 一到美國, 就能拿到綠卡. 但此方法的好處是, 配偶一來美, 就可以有綠卡了. 不好之處是, 簽證審理過程太長. 你的配偶可能要等二、三年才能來美.
3. K-3 簽證: 如果你已經在海外結婚登記, 又想讓你的配偶儘快來美.你已不能以K-1 的簽證快速辦理你的配偶來美. 但你可分兩步進行,一則你可以為你的配偶提交親屬綠卡移民申請. 二則,在收到了親屬綠卡移民申請的收據後, 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提交未婚夫/妻申請案件,申請配偶K-3簽證. 而K-3簽證的審理過程和時間與K-1大體相同. 這樣,你的配偶就能快速來美. 來美後, 再申請調整身份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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