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保衛「兩會」:老百姓與代表相隔楚河漢界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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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 3月的北京,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和2200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趕到北京參加著名的「兩會」,北京要重點保護他們,他們是中國擁有「人民代表」和「政治協商」的見證,是國家的「國寶」。3月2日《新京報》證實,北京啟動超常規巡邏方案,已動員群防群治力量62萬人,近1.5萬警力保衛兩會。其中,北京街面巡邏控制警力將達12000餘名,重點部位將嚴防死守。

我不知道北京市到底有多少警力可以投入,也不知道能否動用周圍省份如河北、內蒙古、遼寧的警力。我只是知道,僅北京一個高智晟身邊,就有數十名專業人員「盯緊」他,還不包括劉曉波、張祖樺等人,以及「失蹤」的胡佳身邊,到底還「藏」著多少人。

難怪北京是首都,因為北京不但是警力保衛的「中心」,還是保護「高智晟、劉曉波等人的中心」。這樣「雙重」身份的中心,這樣趕在每年三月動用那麼多警力的中心,或許地球上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才能做到。

2005年3月,北京剛剛悄悄紀念完前共產黨領袖趙紫陽,我在北京對警力「保衛兩會」記憶很深,我去一個住有代表的賓館內的銀行辦事,卻得到了「不能通行」的警告。該賓館前面停著警車,站著員警,以及身著便宜的保衛人員,治安人員。進不去銀行的大門,於是我就找電話聯繫,讓裏面的人接我,先是脫掉外衣接受「安檢」,然後經過只有飛機場等重要地方才設置的紅外線檢查,然後才穿上外衣,辦事,再由銀行人員送出大門。真是非常仔細,非常耐心。我知道,這樣的特別程式隨著「兩會」的結束就會撤銷,員警會走人,賓館恢復正常的接待任務。但是,這期間的巨額花費誰來埋單?有沒有這個必要?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真的讓北京市民或全國各地的市民接近不得嗎?難道中國的政治和諧只是表面?難道這些代表和委員的人身安全與接近老百姓有關,他們之間相隔一個「楚河漢界」?

記得還有一年,北京的中苑賓館接待「兩會」代表、委員,裏面的個人及外面公司承包的餐館一律停業,雇用人員回家。半個月過後,才恢復正常。為此,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幹活少,收入少,卻明顯感到「胳膊硬不過大腿」。

今年「兩會」前,他們都在以「安全的名義」例行公事,代價和成本不可能不大,比如北京警方開展了以防火、防爆、防搶、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主的拉網式安全大檢查。截至開會前公佈,他們共檢查單位、部位、居民住戶5萬餘處(次),發現並整改各類隱患1萬餘件。「兩會」駐地均制定了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並進行了數次應急處突演練。抵離京鐵路、公路路線及機場、車站週邊,均派駐了治安巡控人員,而且他們可以隨時查來往人員的身份證,而不管身份證法有哪些具體的要求,以及行人是否有涉嫌?據說,有關部門花大代價為大會提供服務的800餘輛車,全部通過了安全檢查,有關部門已與車輛所在單位簽訂了交通安全責任書。因為出了事,他們要「吃不了兜著走」,輕者批評,嚴重了丟「烏紗帽」、坐牢。

我想,假如中國的13億人,人人都能享受代表和委員的安全待遇多好?人人都是代表,都是委員,豈不更符合和諧社會的要求?

和諧社會是什麼?是自上而下的,還是自下而上的?我剛剛看到上海的解放日報新聞網,發現一個「系統公告」,稱暫時關閉「網上投稿」和「新聞線索」版,真奇怪,明明該網歡迎「百姓點擊」、寄語全國「兩會」,可又關了大門,拒之門外。這不是葉公好龍和掩耳盜鈴又是什麼?再說,中國的社會和諧,能從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安全上看出來嗎?

北京「兩會」前,北京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2月份前20天,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64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52名,並表示「社會治安秩序平穩良好」。是的,北京有1300多萬人口,2月前20天就已經抓了1352人,也就是萬人一顆「老鼠屎」。可是,北京市公安局為什麼不公開發案率是多少呢?每天報案而沒破獲的案子又有多少呢?沒有這個知情權,老百姓如何對表面上的安全和和諧放心呢?而且「兩會」以後警力就會撤離,北京全年的治安與安全能和三月「兩會」時期一樣好嗎?

新華社《瞭望新聞週刊》第9期發表文章還透露「中央高度重視社會穩定工作」,稱2006年「嚴打」仍要繼續。羅幹領導的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陳冀平在評價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時表示,目前社會處於轉型期,經濟大發展、社會大開放、人員大流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多,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的因素很多,刑事發案在高位徘徊,嚴重暴力犯罪和黑惡勢力犯罪在一些地方猖獗,搶劫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居高不下,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這些,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我們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他強調,不堅持「嚴打」就不能震懾犯罪,就達不到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目的。2006年,「嚴打」仍是打擊犯罪的高壓手段。按照部署,今年要在全國範圍內有重點地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繼續深入開展打擊「兩搶一盜」的專項鬥爭。

1983年開始的「嚴打」,是鄧小平控制政局時制定的高壓政策,一「壓」就是23年。似乎每年不「嚴打」,中國的高犯罪率就居高不下。除了「嚴打」,難道就別無他法了嗎?以法治國,單靠「嚴打」能夠奏效嗎?「嚴打」之後會不會「鬆打」,「嚴打」治標能治本嗎?

前不久,我看到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李君如這樣確認:經過前2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我們雖然在總體上進入了小康社會,但仍是低水平的、不完全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社會。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著如何解決好城鄉差別、區域差距,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協調等問題。如果說,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我們的學者和校長就表態現在已經「總體上進入了小康社會」,但一方面又承認是「發展不平衡的小康」,這還叫「小康」嗎?我們的社會是不是還有「中康」和「大康」?據統計,全國「三無農民」達4000萬人,不知城市裏的赤貧階層、因拆遷、生病、教育、養老、冤屈而致貧的又有多少,這難道是是造成社會動盪的危險信號?我們的專家不應該為了某個沒有實現的目標隨意地貼上「進入了小康社會」的標籤,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還需要更多的時間。沒有「小康」,哪來的「中康」和「大康」?

3月的北京,通過一年一度的「兩會」,我們看到,一方面有「兩會」的大量員警保護代表、委員的和諧,另一方面又看到代表、委員與老百姓相隔「楚河漢界」,這難道就是當下我們「可愛的中國」的常態嗎?

作者居中國大陸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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