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曝黑幕:醫院普遍倒賣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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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大部分醫院都有倒賣病人的現象,有的倒出去,有的倒進來,醫生從中收取少則50元,多則數千上萬元的『轉院費』。當然,接受病人的醫院,會採取種種 方式盡量獲得更多的醫療費;接受病人的醫生,也將獲得相應的獎金和提成……」據現代快報報道,南京某三級醫院的外科醫生朱華(化名)近日抖出黑幕。他說,這種倒賣病人的現象,遠比倒賣藥品、拿藥品回扣性質更惡劣,後果也更嚴重。

朱華說,對那些病人,他實在是於心不忍。這是他為什麼會主動揭開「倒賣」病人的黑幕的原因。朱華表示希望借媒體讓更多市民瞭解其中的玄機,從而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為患者負責。

倒賣病人非常普遍 醫生可得好處費50至500元

在南京市某三級醫院工作十餘年的外科醫生朱華表示,其實,倒賣病人的現象在各家醫院都非常普遍。這種倒賣,既可發生在同城醫院之間,也可發生 在南京與外地醫院之間;可以發生在同等級別醫院之間,也能發生在不同級別醫院之間;既能發生在醫院內部各科室之間,也能發生在不同醫院的同種科室之間;甚 至還可以發生在120急救與醫院之間……總之,只要有利益可圖,病人就能「倒賣」。

因為醫療競爭日益加劇,加上一些小醫院和專科醫院因條件所限,患者有限,這些小醫院不得不尋求與大醫院「合作」。也就是說,這些醫院不得不找一些大醫 院的門診醫師,為其倒賣病人。一般而言,每倒賣一個病人,醫生可從中得到好處費50至500元不等。而同等級別醫院之間或本地與外地醫院之間,出於利益的 驅動,同樣也會發生倒賣現象。現在,大家都知道藥品回扣的事,實際上,倒賣病人手法更隱秘,最關鍵是後果更嚴重。它嚴重剝奪了病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病人稀里糊塗地被倒賣,多花錢,甚至最終貽誤病情。

朱華說,他曾經在一家醫院急診科幹過幾年,急診科同樣會與120部分人員之間建立某種「合作」關係。只要病人急救後需長期住院治療,120就會將他們送往「關 系」醫院急診科。比如,接到中風、高血壓等慢性病突然發作的病人,按照常規,120本應將他送往最近的一家醫院,但因為急救人員與某醫院急診科有「合作」 關係,便自然而然地將該病人送往這家醫院急診科。前幾年,急診科給120關係人員的好處費是市場價120元左右——這些與120建立合作關係的醫院基本不 是大醫院,急診病人少,當然要「想辦法」了。

醫院內部瘋狂倒賣 過度醫療致死病人

比起120急救的「倒賣」病人,各醫院間外科、內科互相「倒賣」病人的情況就普遍多了。

朱華表示,在醫院內部,各科室為了爭取病人,提升業績,往往採取互相爭奪病人的戰術。比如,一位病人的病情需要盡快做手術,但B超室與主治 病人的外科醫生打了個招呼,主治醫生便「配合」,將該病人先勸去做B超。在該病人去做B超的同時,主治醫生當然也獲得了50元的「介紹費」。在碰到幾個科 室都爭搶一個病人的時候,就複雜了,各科室之間競相報價,主治醫生覺得某科室出價更高,自然也就將病人遊說到那個科室。

科室之間將病人倒來倒去的情況太普遍了!這在醫院已經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而患者對此卻一無所知。這樣做的直接後果便是,本應由外科決定的治療方案,結果由內科決定,或者其它科室也參與其中,從而誤導病人看病,造成過度醫療,也增加了病人的醫療費用。

醫院對醫生的獎勵制度是,多看病,多開藥,多做檢查,科室和醫生獎金就多,而這些費用都是從患者身上扣除的。因此,「買進」病人的醫院肯定也會盡量多 「搾取」病人的錢。比如,按照病情需要,病人肝功能只需兩周查一次,為了多賺錢,醫生便建議每週查一次。但實際上,病情變化有週期,每週查並不能及時瞭解 到病情的進展。雖然南京實行同城互認檢查結果,但有些檢查是有時效性的,比如B超,過了一周就要重查。而且,醫生自然有辦法。比如,原先B超80元可以查 全身,現在幾個器官分解開來查,費用比原來還高。

去年,一位患肝癌晚期的病人來我們醫院看病。在來醫院之前,他已在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治療過一段時期,接著又被這家醫院的醫生「介紹」去上海的一家 醫院。之後,再被上海醫院的醫生「介紹」到我們醫院。在我看來,病人起碼能再活一年。但轉到我們醫院時,病人家屬就向醫生表示,有什麼好藥儘管用,關鍵是 延長家人生命。「哎呀,這個病人家裡有錢!」放療、化療、介入、放射等幾個科室知道後都有了想法,都要給他治病。結果,病人不間斷地從手術室轉到介入室, 轉到化療室再轉到放療室,隨後又到放射室。不到3個月,病人就被「折騰」死了——其實,我們作為醫生都知道,病人的病情是有間歇期的,不間斷地各種治療, 違背了病情的原有規律,過度治療的結果,當然是病情惡化。

器官移植倒賣費用最高 醫生可獲好處數千元

朱華表示,外科中倒賣最「來錢」的是器官移植病人的倒賣,有能力做器官移植的多是大醫院,「一些大型的設備需投入使用,盡快產生效益。而一些特殊 病例和特殊的檢查方法,一旦被實踐成功,醫院和醫生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知名度也會提升。因此,大醫院對器官移植都比較重視,也就產生了向小醫院或專科醫院游 說倒進病人的情況。據我瞭解,器官移植病人的倒賣價格,一般達到三至五千元。有時,一些新的醫療器械廠家代表,直接去小醫院促銷,遊說倒賣病人。

雖然倒賣的好處費有三五千元,但比起手術費用提成和獎勵又少多了。「買進」病人的科室,屆時則會根據醫療費20%左右的比例拿到提成,作為獎金發放。要知道,這些收入比藥品回扣可高多了!

對於這種惡劣現象,朱華認為,「倒賣」病人現象之所以愈演愈烈,與現行醫療體制存在缺陷有關。病人到醫院掛號就診,就意味著雙方建立了合同關係,從法律上應是平等的。但病人對醫院來說,是弱勢群體,很多信息是不透明的。何況,病人要靠醫生治病啊,都很相信醫生。因此,病人被隨便「倒賣」,還稀里糊塗的。其實,轉院是有一定程序的,但醫生往往打擦邊球,病人病情到何種程度,該何時轉,轉到哪家醫院哪個科室等等,這些信息基本只有醫生比較清楚。主治醫生有了經濟利益的驅動,自然就會導向經濟利益那端,患者輕則多花錢,重則貽誤病情。

據報道,2001年11月26日,南京22歲女孩韓玲突然流鼻血,前往江蘇甲醫院就診,接診專家曹醫生稱鼻息需動手術,但該院沒有床位,推薦她到江蘇乙醫院, 由其本人去那裡親自施行手術。曹醫生寫了條子,點名要他們去找醫院的兩位醫生。當年12月6日上午9時,韓玲由男友及其父親送入乙醫院,12時左右醫院發 病危通知,接著宣稱搶救無效死亡。事實上,鼻息只是一種普通的病,手術切除僅需十來分種,縣、區醫院就能獨立完成,毋須「專家會診」。據事後調查,曹醫生 所在的甲醫院根本不知韓玲轉院的事,而乙醫院要求韓玲家屬另給曹醫生400元「會診費」,也未開發票。醫生「倒賣」病人的行為至此浮出水面。

韓玲之死事件公開披露後,不少有類似被「倒賣」經歷者紛紛痛斥這種不法行為。令人義憤的是,這些醫院幾乎都有「遵守醫德」、「不許收受紅包」的承諾、規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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