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重重的新加坡遣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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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如疆新加坡綜合報道) 6月2日新加坡發生的中國公民聶歌遣返案,昨天有重要進展。6月4日已前往鄰國馬來西亞避難的聶歌,昨天委托朋友到雇主怡東半島酒店,終於取回了人力部5月31日的那封信。由於此遣返案由這封信引發,幾天來它的內容一直備受關注。

5月31日信的曝光使酒店、人力部、中央警署的做法更加無法解釋

據了解,信中告知聶歌依據外國勞工法令的第7.3節,她在怡東半島酒店的工作準証被取消,信中要求酒店負責在聶歌接獲通知後的7日內將其遣返回國。信上印出的日期是5月31日,落款是人力部工作許可專員(Controller of Work Permits), 但沒有人名和簽名。

與此信密切相關的另一封信,是人力部6月5日給聶歌律師多德韋爾的回信,信中稱記錄顯示聶歌現持有長期社交準証(LTVP),在有效期內可在新加坡拘留。但沒有工作準証就不能在此工作。

受朋友委托昨天前往酒店取信的李女士,幾天來也一直協助聶歌和家人處理這次突發事件。李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說:“這封信至為關鍵,但酒店人事部當時沒有交給本人。幾天來處理此事中我們有太多疑惑,原來期望通過這封信解開疑團,但拿到手後更感困惑,其中的矛盾實在太多了“。

“我們很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幾個政府部門之間到底是如何運作的,酒店、人力部、中央警署,還有頒發長期社交準証(LTVP)的移民廳之間又是如何配合的 ”, 李女士說。

聶歌女士淚洒吉隆坡記者會

日前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召開的記者會上,聶歌回答了與會媒體提出的很多問題。聶歌的丈夫早已去世,現在唯一的親人就是持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女兒,長期以來兩人相依為命。這樣離開女兒實在是萬不得已,但6月2日發生的事情使她感到恐懼萬分,“呆在新加坡太沒有保障了”。

但是最使她感到傷心的是,新加坡政府在明白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尤其是最近集中營活體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嚴重事實大量曝光的今天,還堅持無故遣返學員,我真的為做出這些決定的人感到可悲。說到這些,聶歌雖強忍淚水,還是哭出聲來。

聶歌說“酒店人事經理聽人力部官員說中國方面提供了一個黑名單,並說名單上的人不能在新加坡居留和工作,她的名字在這個名單上”。這是至今為止所聽到的唯一原因。

回憶6月2日事發當天的經過 更感困惑

聶歌說6月2日她分別聽人事部和人力部人員說她的工作準証和社交準証均被取消,7日內須回返中國。警察則說她5月31日被取消準証,已是非法移民,並稱要將其遣送回國。

王女士是聶歌指定的代言人,事發當天的下午曾緊急趕往酒店,後又到中央警署協助聶歌, 因此見証了事件的部分經過。

王女士說:“6月2日下午我接到聶歌的求救電話後,在4點鐘左右開車趕到人力部,這時聶歌和酒店人事部的Yvonne 已從人力部出來,正在外面等候,她們上了我的車,三人一起回到酒店人事部。酒店人事部處理此事的小姐叫Ivy ,還有人事部經理(一位女士)。聶歌表示由於自己看不懂英文信,請王女士做代言人”。

兩位女士回憶說,開始談話尚能進行,但很快緊張起來。Ivy告訴聶歌我們要保証你7天內回國,我要看著你上飛機!這是人力部要求的,我們有這個責任,我們不得不做”。Ivy 催促聶歌當天必須交出護照和工作準証,以便盡快辦理機票等手續,並特別強調要其女兒的聯系電話。

這些要求遭到聶歌拒絕,她當時回答說,“事情發生的太突然,我一時還回不過神兒來,我需要律師協助,需要一些時間來了解和處理這件事情”。

至於其女兒的電話,聶歌說:“我女兒不是酒店雇員,與你們沒有任何關系,請你不要驚動她,你們已經迫害我了,不要再牽連我女兒”。這時Ivy 有點急了,一再堅持說一定要其女兒的電話:“你一定要告訴我們她的電話,我們要跟她談,要告訴她怎麼做才對她自己有好處。”

“我聽出話中的威脅,開始警覺起來,更肯定地告訴Ivy不會給出女兒的電話和護照等。人事經理後來叫來酒店保安,先讓王女士離開,之後他們就去安排中央警署警察,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帶往中央警署”。

這之後與會媒體提出很多疑問,焦點是聶歌的長期居留準証(LTVP)是否仍然有效:

1.聶歌是否持有LTVP?既然人力部6月5日看到記錄顯示聶歌持有LTVP,為何6月2日人力部29號櫃台的工作人員說取消了? 這個LTVP,到底是取消後6月5日又恢復的呢,還是6月2日那天人力部、 酒店人事部、及中央警署警察全都信口開河?

2.即使LTVP真的取消了,就算7天從5月31日算起,6月2日聶歌還可以合法居留的,怎麼就成了非法移民了呢?中央警署根據什麼帶人?

3.LTVP 的發放和取消,應該是移民廳的事,為什麼移民廳至今不出面,而是一直由人力部、雇主和警察說三道四,甚至發展到隨意拘留人的地步?

最後,與會媒體問聶歌接下來的計劃,她說以上疑問需要一一澄清後再看怎麼辦,但首先是要移民廳明確表示她的長期社交準証是否有效,這決定她能否安全回返新加坡。她說這些問題在委托律師辦理,聽說有充分的理由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問到她希望最終達到什麼結果,聶歌希望無條件恢復她原有的一切合法權益,並要求有關部門賠償損失,因為對方的做法完全沒有任何理由:“中國提供黑名單是迫害法輪功的証據,但不是新加坡遣返我的理由。這裡是新加坡政府,其行政部門並不聽命於中國政府,他們的做法根本不成理由“,聶歌最後說。

聶歌事件的經過:

2006年6月2日下午1時:
半島酒店人事部門通知聶歌到人力部問話。一名工作人員Yvonne要求聶歌一同前往住處去取護照、工作準証和5年長期社交準証。她們兩人之後一起前往人力部。

2006年6月2日下午3時:
人力部29號櫃台的馬來小姐接待了她們,告知聶歌的工作準証、長期社交準証均被取消,她被限制7日內回返中國,並被要求立即交出護照和工作準証。人力部拒絕給出任何理由。聶歌當時沒有帶護照和工作準証。

2006年6月2日下午5時:
聶歌、Yvonne、王女士三人一同到達酒店人事部,與負責處理此事的 Ivy 和人事經理交涉。人事經理說解雇聶歌不是酒店的意願,聶歌沒有違反任何酒店的紀律,一切都是人力部安排的。人力部官員說他們收到一份中國來的名單,聶歌的名字在上面。提交名單的人說名單上的人不能在新加坡工作。酒店要求聶歌交出各種準証和女兒電話號碼,聶歌沒有服從。

2006年6月2日晚上7時:
人事經理先是安排兩名保安人員上樓,要王女士離開,過後安排打999緊急報警。中央警署安排一男一女兩位警員到場,強行給聶歌帶上手銬,推上兩輛警車中的一輛,帶往中央警署。這時聶歌電話被搜走,與外界聯系中斷。聶歌問警察何故帶人,女警高喊道“你的準証5月31日已被割掉,現在已經是非法移民了,我要帶你走,要保証把你送回中國”。

2006年6月2日晚上將近9時:
聶歌朋友王女士和李女士到酒店詢問聶歌下落,三名酒店保安回答說她已被送往中央警署。兩人立即前往中央警署。值班警察William証實聶歌已在樓下禁閉室,並問兩女士是否帶來她的護照,答說沒有;又問兩位是否是聶歌女兒,答說不是。William 說已為聶歌安排了一位叫Najip的調查官,兩位女士幾次要求見Najip均被拒絕,在10點多離開。

2006年6月3日凌晨3點30分:
在被關押近8小時後,聶歌未經任何審訊被釋放。

2006年6月3日中午:
聶歌律師向人力部常任秘書Mr Leo Yip Seng Cheong發出一封質詢信。信中要求對方在2006年6月5日中午前就信中問題做出答復,否則在採取法律行動前將不再另行照會。

2006年6月4日晚:
聶歌離開新加坡前往鄰國馬來西亞避難

2006年6月5日中午:
律師得到人力部口頭答復,稱記錄顯示聶歌仍持有長期社交準証(LTVP),可在新加坡居留。但沒有工作準証就不能在此工作。

2006年6月6日下午6點44分:
律師收到6月5日人力部信件的傳真,稱記錄顯示聶歌仍持有長期社交準証(LTVP),可在新加坡居留。但沒有工作準証就不能在此工作。

2006年6月7日下午3點30分:
聶歌的朋友在怡東半島酒店人事處Ivy手中取回人力部5月31日取消聶歌工作準証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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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6日下午,律師收到6月5日人力部信件的傳真,稱記錄顯示聶歌仍持有長期社交準証(LTVP),可在新加坡居留。但沒有工作準証就不能在此工作。(大紀元圖片)


最新取回的人力部5月31日的取消聶歌工作准証的信。(大紀元圖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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