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李傑乾兒子 涉及5詐騙案
【大紀元10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謊稱李傑乾兒子的程青寧另於台北士林地檢署涉及5起詐騙案,3件為投資未上市股票糾紛,檢察官認屬民事糾紛不起訴,另2件疑為騙財、騙色案,因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士檢指出,90年,一名莊姓女子控訴程青寧,指其誑稱在泰國擁有藥廠,將離婚與她結婚,她以身相許、懷孕後,程以調現為由,由其簽發100萬本票應急,程則開立支票擔保,支票事後因印鑑不符遭退票,程也避不見面,涉嫌詐欺。
檢方偵辦,被告辯指100萬是頂讓前妻的藥局,並非藥廠,且莊女自承借款時已知程經濟不佳,全案因而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程另於92年慫恿李姓、呂姓男子各砸下100萬、50萬元投資下市的國豐實業股票,待公司重整上市將獲利可期,程並開立支票擔保,屆期因國豐仍未上市,被控詐欺。
檢方追查,程確擁有價值150萬的國豐股票,因投資風險未能如期兌現,簽發支票當時個人信用良好,且在案後曾有償還動件,因而以純屬民事糾葛,分別於94年、今年不起訴。
93年間,程與當時劉姓女友相約到馬來西亞遊玩,劉女指控程要求其兌換1萬美元作為出國零用金,回國後返還,但程在返國後卻推託,涉嫌詐欺50萬元;檢方調查,2人出國旅費、當地花費皆由程自行支付,未曾動用到這筆錢,劉女帳戶雖有支出約1萬美元事實,但無法證明與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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