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休閒條例完成 嚴禁少年夜入網咖
【大紀元10月10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在縣務會議通過,未來網咖的設置,應距離學校兩百公尺以上,深夜時分,台北縣府嚴格禁止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進入消費,業者如果違法,遭檢舉,最高可處十萬元罰緩。
上網咖玩遊戲,和網友哈拉聊天,一直是青少年最愛,父母親最頭痛,由於青少年自制力不足,容易沈溺影響課業,為維護青少年身心發展,縣府制定資訊休閒業管理自制條例草案,獲縣務會議通過,台北縣經濟發展局代理局長蔡麗娟表示,未來網咖設置應距離學校兩百公尺以上,深夜時分,業者也不能容留青少年,違者,最高罰緩十萬元。
(十八歲,十五歲以上的青少年,白天時間可以進去網咖,但是午夜十一點到凌晨八點,這段時間,我們認為青少年不宜留在網咖)
自制條例內容共計十二條,除了青少年容留時間及協助犯罪預防措施上,營業場所內設置現場錄影監視設備,業者應負起應有的營業責任都納入規範,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負責人十萬元罰緩,並可命令業者限期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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