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沒戴手套出事 雇主有事

【大紀元10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吳姓水電工去年8月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一棟商業大樓進行空調修改保養工程時,不幸觸電身亡,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被害人當時沒有穿戴絕緣手套,加上雇主及包商未注意是否漏電,也沒提供安全設備,導致工人暴露在危險環境施工而釀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被害人當時在天花板輕鋼架上方進行小型送風機的電腦控溫器接線作業,陳姓包商及賴姓雇主同在現場監督施工,對於電、熱或其他能引起災害的情形,應有符合標準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檢方說,雇主或包商在使勞工接近低壓電路,進行鋪設、檢查或油漆作業時,應使用電路裝置絕緣用的防護裝備,且須讓勞工配戴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裝備及其他必要的安全器具。

起訴書指出,根據職災檢查報告書發現,這起災害發生原因是由於勞工作業空間範圍有輕鋼架、送風管及鐵架等良好導體,在未確認作業場所無感電之虞,且未穿戴絕緣手套就進行作業下,研判電流可能由送風機經被害人的手、心臟,再由身體某部位流向鄰近導體,構成感電迴路,造成工人心血性休克感電死亡,雇主及包商監督不周,一併起訴。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