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投資大陸 賠錢又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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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港商在大陸投資失敗、血本無歸的故事,時有發生,往往港商到大陸投資遭遇不公後,發現投訴無門,冤氣無法伸訴,連最寶貴的健康都賠上。受騙港商黃奕金,在其14年經歷,得來的教訓是多加一條腿,教訓是慘痛的。
黃奕金,65歲,泰國歸僑,香港商人,93年起與甘肅省煤炭局合資蘭州金海化工企業,是國內最大一家生產三氧化二銻的企業之一。本來項目好,經營前景不錯,但合資方總經理康耀和胃口越來越大,後來更為自己購買私房,夥同當地銀行騙錢。

遭盜用錢財反變被告

黃奕金指因為自己不可能一年365天在蘭州,而康耀和是總經理。在大陸,中外合資企業有規定,在董事會休會期間,他就對外代表公司。康耀和背著黃奕金,代表公司和銀行簽合同,私下貸款了50萬元,公司蓋章,開了借款借據給銀行,但黃奕金卻不知道50萬到哪裏去,黃奕金反被銀行告狀說不還錢。

法院最後判黃奕金輸,要清算公司,黃奕金四處寫信申訴無果。03年試圖通過法律維權,但法院卻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肯立案。他好不容易找到當地銀行審計願意提供借款證據。

黃奕金問對方為何願意提供借款證據,對方說這個是很不平的事情,「他們這樣貪污,我要他們受到教訓」,黃奕金其後問對方要甚麽報酬,他說要求不高,1萬元,黃奕金聽後很高興,認為1萬塊錢沒有問題。到今年7月份,律師告訴黃奕金,對方要求12萬。

付錢可能進無底深洞

黃奕金最終沒有答應對方的要求,後來法院立案廳也開出立案的條件:蘭州法院立案廳廳長指3萬就可以立案,黃奕金和兒子商量過了,決定不會付錢立案:「為甚麽我不給,我現在自己清醒了。中國不是法制國家,還是人治。今天他給你立案了,到另外一個法官那裏,他說不行,你再給錢,這是無底洞。」

曾經在文革中因為歸僑身份而受過中共迫害的黃奕金,醒覺自己對中共認識的還是不清楚:對這個政權的邪惡本質還是不了解:「我給你的錢是有限的,要賺錢我給你錢沒有問題,但不可能我一直給你錢,我憑甚麽要給你錢。」

除了經濟上的損失外,黃弈金還因為無辜受騙、氣憤難平導致兩次中風,落得殘疾。被問及整個過程最痛苦的事情是甚麽,黃奕金說:「給人騙了。如果我自己做生意作失敗了,在香港我開餐廳,虧了1百多萬,我都不心疼,你笨嘛,找不對地方,給人家騙是最糟糕的。」

在過程中,黃弈金的家人是否也受到打擊:「太古城住得這麽舒服,你說你從天堂搬到地獄裏,你會有甚麽感覺?」

現在的黃奕金不相信共產黨了:「不相信,不相信!作為朋友他還會和你講真話,但作為共產黨他都會給你講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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