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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懷孕不續聘?師大:專案終止才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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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七日電)去年十一月間生產,任職台灣師範大學「基測委員會」繪圖員的劉姓女子,今天在立法院控訴師大基測委員會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在她產前六天以「工作表現不佳」理由不續聘;師大人事室主任林淑端表示,不續聘是因為「專案已屆滿終止」,沒有懷孕歧視、違法情形。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台北縣)下午陪同劉女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婦女懷孕會導致身體重大變化,依個人體質不同,難免會有不適,甚至須臥床待產的情形,基測委員會在劉女分娩前六天通知不續聘,疑似不符比例原則,且可能已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

劉女表示,懷孕期間身體不適,醫生建議應臥床待產,她因此依內規程序向直屬試題組孫姓組長請假,將產前假、年休假、事假等併同連休長假並獲准,之後還曾詢問是否要附上醫生證明,結果基測委員會不但沒有跟她要醫生證明,委員會主任宋曜廷之後還跟她說,「約聘人員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准不准假要他核准才算數」,最後以出席狀況不佳、工作態度不好等理由通知不續聘。

不過,出席的基測委員會行政組組長蔣莉蘋說,雖然劉女依法可以請休事假、產前假、產假,但法令也規定必須獲核可後才能休假,劉女雖然提出休假申請,但沒有獲得核可,請假程序不全,且委員會從未收到劉女的醫生證明,無從得知她懷孕不適,需臥床休養。

出席記者會的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王如玄表示,本案的情形是職場懷孕歧視中的「休假不自主」類型,基測委員會有濫用解雇權嫌疑,建議劉女可到台北市勞工局申訴,若調查屬實,基測委員會將可被處新台幣一萬元到十萬元不等罰金;還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勝訴的話就可要求復職,並請領訴訟期間的薪水。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專員陳爾嘉表示,劉女還未提出申訴,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尚未就全案調查,無法斷定是非,建議劉女儘快申訴,以利調查。

經過一番討論後,師大人事室主任林淑端表示,劉女是一年一聘的約聘人員,參與的教育部專案已在去年底終止,因此不續聘。

不過,林淑端的說法不被劉女接受,記者會後又追著蔣莉蘋,指蔣女之前生產時,也是用連休方式請假卻沒被刁難,是否因為換了主任就刁難?蔣莉蘋在媒體追問下,頻頻表示「這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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