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編製華語文教材補助
【大紀元10月24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充實華語文教材內容,特別辦理編製華語文教材經費補助。
此項補助是為鼓勵華語文工作者及文教團體編寫語文教材,製作教具及視聽教材;申請時間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並於2009年5月31日前公佈,補助金額以不超過專家學者評估編製總經費三分之一為原則,歡迎有志推動華語文教材之個人或團體踴躍申請。
有關申請作業要點與申請表,請至僑委會網站下載相關資料: http://www.ocac.gov.tw →華僑文化教育→華文教學百寶箱→教材補助。
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 617-965-8801,傳真: 617-965-8815, 地址 : 90 Lincoln Street, Newton Highlands, MA 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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