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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公告辦理第二次漁船收購登記

【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七日電)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今年度登記漁船收購經費尚有些微剩餘,且相關產業公會及船主反應仍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因此漁業署決定再公告辦理一次受理收購漁船登記,登記期間截至10月20日止。

漁業署表示,依據全國漁業會議決議及國際漁業管理的需求,漁業署今年8月1日曾公告「九十七年度執行遠洋漁業漁撈能力重整辦理漁船收購處理作業程式」,提高漁船收購計價標準及取消收購金額上限,擴大辦理漁船收購案,達到漁業產業永續經營及政府節能減碳的政策。

漁業署指出,由於遠洋漁船收購優惠價格僅實施一年,至9月1日登記截止日後,各縣、市及直轄市政府所報登記參與收購漁船相當踴躍,因今年度登記漁船收購經費尚有些微剩餘,且相關產業公會及船主反應仍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

為使不願再繼續經營的漁船業者有退場機制,漁業署公告第二次受理收購漁船登記,登記期間截至10月20日截止。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漁船船主,應把握此次機會,儘速向所屬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