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關於胡佳被刑事拘留的聲明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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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日訊】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時,北京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刑事拘留。

長期以來,胡佳在環境保護、愛滋病預防及權益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後因從事維權活動而遭受政治壓力,被迫離開愛滋病權益保護領域,同時也失去了正常收入來源。作為一個人權活動者和自由寫作者,胡佳雖然頻頻發言,對外發佈中國人權狀況的信息,批評政府和有關官員,因此遭受長期軟禁,但其言行均在中國憲法明示的權利保護範圍之內,毫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具體表現.有鑒於此,我們認為,北京市公安局對於胡佳的刑事拘留是不可接受的。

2008年,既是中國第一次舉辦奧運會的年份,也是中國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三十週年。適逢其時,中國民間和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狀況格外關注,特別關注中國政府是否兌現其申奧時改善人權的承諾,關注中國政府能否拿出更實質性的具體措施,以證明其在改善人權方面做出了切實的努力。

我們認為,中國政府應該善用契機,使奧運真正成為中華民族的一件盛事,在國內開啟社會和解之門,在國際上讓中國的崛起不再成為世界的疑慮.而抓住奧運契機、推動政治進步和人權改善的最好方式,就是中國政府珍視改革開放留下的思想解放傳統,信守承諾並用實際行動兌現承諾,忠實於中國憲法有關人權與法治的基本理念,以最大的誠意和勇氣落實《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國際文件關於人權保護的條款,向中國民眾和國際社會展現開明的政治姿態.基於此,首先,我們敦促行政當局立即釋放胡佳,還其作為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在胡佳尚未恢復自由之前,必須依法保障他在監禁中的各項權利,包括身體保健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聘請律師的權利和親屬探視的權利。

其次,我們呼籲國內外各界關注胡佳的身體健康狀況,胡佳是一個肝硬化病患者,監禁生活將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長期監禁更可能意味著人道災難的發生。

再次,我們也呼籲國內外各界關注胡佳家人的困境。在胡佳失去自由之時,他的身後,是一個剛剛滿月的嬰兒,一個時常遭受監控的家庭。我們敦促行政當局解除對胡佳家人的行動限制,讓他的妻兒能有一個正常的生活環境。

在北京奧運一天天逼近的時刻,無論從普世道義和中國法律的角度,還是從人道的角度,中國政府都沒有理由罔顧道義、踐踏法律、背棄承諾、有違人道,剝奪胡佳先生的基本人權,限制胡佳家人的基本自由。

最後,我們呼籲自由國家的政府、國際人權組織、國際輿論關注胡佳先生的命運,共同敦促中國政府回到尊重人權、恪守法治、兌現承諾的軌道上來。

簽名人:劉曉波等

(註:本聲明開放簽名,祇接受本名簽名,有常用筆名的請在本名後面註明常用筆名。註明當前所在省份、職業,把簽名發送到下面兩個信箱:forhujia@gmail.com;forhujia2008@gmail.com.)

──轉自《北京之春》08年2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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