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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法通過可能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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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七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今天表示,財產來源不明罪相關條文應訂在貪污治罪條例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可在立法院內追求最大共識。以現今大勢來看,「(立法院)下會期通過的可能性很高」。

前總統陳水扁家庭疑涉海外洗錢案,外界呼籲應速制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將提案增訂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國民黨團主張增列於貪污治罪條例。法務部長王清峰日前指出,訂在適用全國六十萬公務員的貪污治罪條例下,比訂在只適用五萬人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較能符合社會對公務人員廉潔期待。

法務部官員下午受訪時表示,法務部傾向將財產來源不明罪訂於貪污治罪條例下,初步構想為公務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增加總額,超過去年申報所得稅的總額,經有權機關命令說明而拒絕說明時,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併科其增加額度以下罰金,但構想尚未完全定案。

柯建銘表示,有關財產來源不明罪,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已指示政策會研究版本,將送到立法院裡追求最大共識。此罪是前所未有的規範,立法涉及罪刑法定主義等問題,但以現今大勢來看,朝野應可取得最大共識,下會期通過的可能性很高。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莊碩漢指出,財產來源不明罪涉及申報事宜,應訂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較符合邏輯;但若訂在貪污治罪條例,普及規範公職人員也很好,不管放在哪一條例或法,只要達到效果都可以,各有好處。黨中央將研擬出版本,民進黨一定會全力推動,主要是看國民黨有無誠意,希望國民黨是真心推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表示,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或是確實有貪污所得,應接受檢驗和嚴辦,這是基本方向與大原則,至於罪責應訂在何處,可以再討論。

她也認為,媒體關注下,下會期通過的可能性蠻高。只要國民黨要通過,一定可以過關,希望國民黨言行一致,朝野共同推動陽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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