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數記者被異地警方抓捕惹關注

【大紀元1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華盛頓報導)中國近來連續發生媒體記者被一些地方公檢法機關以涉嫌受賄等罪名拘捕的事件,日前又有一名記者被山西一個縣公安局從北京抓捕後以受賄罪名出庭受審。有媒體人士評論指出,中國需要有相應法律條例來保障媒體對包括公檢法機關在內的公權力履行監督職責,同時要保護對權力部門作出批評報導的記者免遭報復性執法。

*評論:山西成媒體記者“黑洞”*

繼中央電視台法治欄目女記者李敏從北京家中被山西地方檢察人員帶走拘押,以及北京網絡報記者關鍵在山西採訪期間,被河北省張家口市警方神秘地帶走兩個星期行蹤才被證實之後,最近又傳出消息說,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景劍峰被山西警方從北京抓捕,目前正在山西省臨縣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賄和妨礙公務等罪名接受審判。有媒體評論稱,盛產煤炭的山西已成記者“黑洞”。

設在北京的民主與法制時報社的工作人員劉威對記者表示,他還沒有看到判決書,瞭解情況不多,目前報社正在研究如何處理有關事宜,因此他不便發表評論。

他說:“因為他們警方執法也他們的依據,有法律依據。對於這個依據我們怎麼看,那是我們自己的看法。這個恐怕還得研究研究才能有說法。”

這位報社人員表示,領導已經派人看望過關押在的山西呂梁市臨縣看守所的該報記者景劍峰:“我們已經幾次派人去看過他了。(記者:他現在情緒和身體狀況怎麼樣?)據說還好。”

臨縣人民法院刑事法庭的辛廳長對記者表示,景劍峰的案子仍在審理中,預計近期內作出判決。他還表示,刑事案件不存在檢方和被告庭外和解的問題:“被告認為自己無罪,被告作無罪辯護。”

*分析:報導負面新聞具有很大風險*

在杭州的媒體人士昝愛宗在接受採訪表示,近兩年不斷有一些地方政府違法跨省到其他地方抓捕觸動了某些官員利益的記者,說明在中國從事負面新聞的採訪報導,只要面對強勢的政府部門,就會有很大風險。

昝愛宗指出,由於中國缺乏新聞採訪權等方面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從事揭露腐敗和社會陰暗面的新聞工作已成為高危職業。

他說,如果記者犯法,警方是可以抓的,但是必須保證公正執法:“關鍵目前警方抓人都是有爭議的。好多記者是輿論監督比如公安局、檢察院這些司法或者執法部門。然後他們用報複式的執法。就是說,你記者來監督,我找到你的把柄,我把你抓起來。這種是極其不公正的。作為他們媒體,單位領導應該來促進地方的警方公正執法。不能遮遮掩掩,不說話。不說話就有可能使記者得不到保護。有可能讓記者的遭遇更慘。”

這位時常對中國社會問題發表評論的媒體工作者認為,不久前中央電視台記者李敏被山西地方檢察院從家中帶走以後,中央電視台至少可以對此事進行客觀中立的報導來表示關注。

昝愛宗說,國家目前似乎不願意為被當作官方喉舌的新聞媒體立法予以法律保護,但是至少政府可以發佈某種給記者作為保護傘的條例,讓他們在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對公權力的濫用和不法行為進行曝光。

他說:“記者如果敢監督,它(司法部門)可以不擇手段地報復記者。那結果是記者也不敢監督了。大家見到那種醜聞,也不敢碰了。腐敗就腐敗吧,反正也不是我一個人的事。記者也只能去做歌功頌德,寫表揚稿,批評稿都不敢作了。這樣一個結局就會出現。”

浙江記者昝愛宗表示,從最近連續發生的記者被指控受賄的案件來看,姑且不論這些案件是否有據可查,值得注意的是,肩負輿論監督重任的媒體記者必須警惕,遵守法律和新聞職業道德規範,潔身自好,絕不能在物質利益和私生活等方面授人以柄,自毀新聞工作者的威信和名譽。

他同時指出,在有償新聞在中國各地盛行的大環境中,由於許多地方媒體的記者沒有與其職業道德規範相稱的固定收入和生活保障,負有輿論監督和維護社會公義使命的廣大媒體記者在充滿利益衝突和誘惑的現實中處境尷尬。

相關新聞
中國歷代方士(方技)傳略:擅長望氣、占候、推步之術的台產
流感高峰期  A肝恐大流行
電視主持人:色彩如最亮麗的焰火
「洗蜂蜜」走私 中國再曝輸出黑心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