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大紀元2月2日訊】(據中廣新聞劉映蘭報導)消保會近期接獲許多民眾反映,購買一整本的客運優惠票被業者要求因過期而不能使用,受理消保官柯美琴表示,現在不只禮券不能登載使用期限,依法「預售型」、「無記名」的客運票也不能限制使用期限,消費者如果有過去購買的車票上面印有使用期限仍可以繼續使用,如果客運業者拒絕,則可向消保會申訴。
就讀清大的許同學家住台北,因為大四修課數少,每次上下課就藉由客運往返台北新竹兩地;日前客運業者為搶客源,推出師生優惠票,只要用學生證購票即可享有一本40張車票、約7折左右的優惠。但日前許同學搭車出示車票時卻被拒絕,原因是過期了,原來這樣好康的車票上印有兩個月的搭乘期限,消保官柯美琴說:「那時司機跟他說,你的車票過期了,不讓他上車。」
但根據「公路汽車客運業 無記名票證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者已經違反規定,柯美琴說,這有潛在利益在裡面,這不應該,所以業者不能這樣印,消保會就發函給主管機關要求客運業者不能限制期限。
也就是說,通勤族如果購買「預售型」、「無記名」的客運票,依法業者是不能規定使用期限,如果民眾遇到這類案件,可以撥打「1950」專線申訴,消保會將立即要求業者改善,不然依消保法可處新台幣6到15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