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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案一審 陳水扁妻兒女婿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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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靜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妻兒所涉偽證案今天下午4時一審宣判,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涉嫌教唆偽證,判刑2年,減刑為1年;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涉嫌作偽證,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涉嫌作偽證,判刑1年6個月。

今天地院的一審結果出爐,5位被告犯偽證罪都成立,分別判決6個月到1年6個月不等刑期,無人獲緩刑。由於陳致中、陳幸妤兩人核銷發票金額高於國務機要費,北院另案告發兩人涉及貪污罪,陳水扁被告發偽證;此外,陳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由於假證供案是下週五扁家貪瀆案的宣判重要指標,台灣政壇關注是否會對當日宣判構成影響,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在宣判前特到台北看守所探望陳水扁,但罕有地未發表談話。陳水扁則透過辦公室秘書表示,對下週五的一審宣判,他「已做好被重判的心理準備」。

吳淑珍昨晚透過辯護律師林志忠對外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並稱:「我們全都認罪,為甚麼法官不給我兒子、女兒一條生路?」

扁女情緒困擾瀕自殺

被判刑半年的陳幸妤,雖然可申請社會勞動代替刑罰而免坐監,但因未獲緩刑,她移民美國夢碎。

近期隨丈夫趙建銘定居台南的陳幸妤昨日不見蹤影。與丈夫一同在偽證案被判刑半年的她,現遭限制出境。由於她帶罪在身,影響她帶三個兒子赴美讀書、甚至移民的計劃。

曾為陳水扁打官司的律師顧立雄指出,扁女有嚴重情緒困擾,甚至瀕臨自殺邊緣,需尋求專業醫療協助。

看守所有權拒收殘障扁嫂

因教唆偽證罪被判刑一年的扁嫂吳淑珍在1985年遇到車禍,下半身癱瘓,長期要坐輪椅或臥床,身體狀況一直欠佳。能否捱得住監獄環境成疑。

看守所表示,根據法規扁嫂不論判刑多少,看守所都不會將她收監,正因這樣,扁嫂在多宗弊案的審訊期間,將所有罪名攬上身,免全家身陷囹圄。

案情回放

今年5月中旬,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等人,在台「高檢署」前查黑中心與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等案期間,有多次供詞前後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列為被告。

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則因在特偵組及台北地方法院偵審扁案期間,也有多次供詞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認為有作偽證之嫌,也被列為被告。

6月3日,特偵組移送該案至台北地檢署偵辦。在台北檢方偵辦過程中,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均坦承作偽證,並表示是受母親吳淑珍指示,希望能夠換取緩起訴或免除其刑。吳淑珍也承認是其要求子女作偽證。6月30日,台北檢方將吳淑珍列為教唆偽證罪被告。

7月17日,台北地檢署將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和陳敏薰5人提起公訴。台北檢方認為,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符合「在審判確定前認罪」的法律要件,起訴時請求法官予以減輕其刑。

法界人士認為,雖然吳淑珍與子女、女婿等過去幾年都沒有被判刑確定的記錄,但吳淑珍與陳致中涉及扁案,都將於11日宣判,趙建銘則涉台開案,一般法官在這種狀況下都不太可能給予緩刑,加上陳幸妤在偽證案被法官懷疑涉拿國務費私用,無人獲緩刑並不意外。

而唯一涉案的非扁家人,有最美麗董事長之譽的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昨日因涉偽證案,被判監一年六個月,成為五名被告中判刑最重的一個。法官指出,陳敏薰犯罪後態度不佳,堅持不認罪,因此重判。

由於1日正好實施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服刑或罰金的新制。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判刑為6個月,他們因而可以申請以社會勞動取代入監,不過也得等到案件定讞後,檢察官審酌當事人的狀況是否符合要件,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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