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和母親(136)

地獄惡鬼說有罪 天國佛主言輝煌
張霜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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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判決書下來了,雖然是在意料之中,但是真正看到還是心裡吃了一驚,年近七十的父親竟然被非法判刑七年,中共法院竟如此對待善良無辜的父親,可見他們對一個有正信的人是多麼的仇恨與害怕啊!覺者說過,打擊善的,一定是惡的。自古以來正邪不兩立,遍觀東土上下,像我父親這樣正直善良的人,在中共的偽政府統治區受到非法審批並置以重刑的,絕對不是個別現象。

判決書的號碼是:〔2009〕市刑初字第125號。上面寫道: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查院指派檢查員於曉偉、張曉輝出庭支持公訴。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查院指控:被告人張興武為製作、傳播法輪功宣傳品,在家中通過互聯網下載有關法輪功信息後,製作「九評共產黨」,「我們告訴未來」等含有法輪功內容的光盤269張,《轉法輪》、《九評共產黨》及其它書籍210余冊。這就是父親的全部罪狀了。

他們給予父親的「罪名」是: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興武違反國家規定,製作某教宣傳品,宣揚某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判決書中又說:關於被告人張興武查獲的210冊書,合議庭據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張光武本人在家中無法製作出扣押的《轉法輪》、《九評共產黨》等含有法輪功內容的書籍……那麼他們所謂罪證中的書籍又不是製作,只是存放了而已。判書中還說:被告人張興武在明知某人購買設備製作法輪功書籍的情況下,仍幫助、安裝、調試電腦等,被告人張興武基於共同犯罪的故意,應當對某人製作204本書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是什麼意思?一會是存放書,一會是修機器?到底控罪是什麼?是為什麼要承擔責任,承擔多少?動用大量防暴警察,逮捕圍觀群眾,阻止律師上庭等等,這樣大張旗鼓的鬧劇怎麼就以這樣一張前言不搭後語的判決書草草收場?由此可見,中國的司法制度是如何的不嚴謹,而對善良民眾的審判又是怎樣的混亂和隨心所欲。

最後的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張興武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即自2008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止)
二、隨案移交作案工具。被告張興武所有的電腦主機四台、電腦顯示器一台、電腦主機硬盤六個、移動硬盤一個、內存條一個、讀卡器一個、藍牙接收器一具、惠普打機二台、愛普生打印機一台、佳能打印機三台、愛華錄音機一台、含有法輪功光盤269張、《轉法輪》、《九評共產黨》及其它含有法輪功內容的書籍210冊。予以沒收。
審判長 王利民
審判員 王衛
審判員 呂青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 劉笑天

沒收的東西列了清單,但這也只是一部分,判決書中沒列出的東西還有,而且不只一件。母親能清楚記得的就還有去向不明的高檔液晶顯示器一台、高檔手機兩部、廣告紙一箱等等,這都是法院清單上沒有的物品。母親手裡有一份清單,是通過律師從派出所要到的,這兩份清單就大不相同。其實即使是母親手裡的那份清單就已經不是完整的了,因為他們在半個月的抄家中,都拿走了什麼,父母是很難想起來的,不到用的時候誰家都不會知道少了什麼,但最明顯的是剛買的兩部高檔手機,因為這是他們常用又很珍惜的東西,現在家中只留下了從手機身上剝下來的塑料外套,手機早已不知被哪個「執法人員」順手牽羊據為己有了。這種抄家是什麼意思?這不是搶劫是什麼?案子在運作中幾個月不給母親家門鑰匙,說要找證據,找來找去,證據就是從我們家抄去那幾張光盤,夠判七年刑的嗎?不怪那天劉律師打電話問法官判多少時,那法官竟怎麼也不告訴她,吱吱唔唔的就掛了電話。

以上就是邪黨法院所列舉的「有罪事實」,他們能列舉的罪證就是抄家時抄出的父親所有的幾本書和光盤了,而且還裝模作樣的審定父親沒有做書的能力,那麼那些書他也只是收藏而已了。剩餘的各式各樣內容的二百多張光盤就要判七年嗎?這是根據哪條法律?不過邪惡就是邪惡,他們什麼時候講過道理呢?在他們頭腦中好像只有把人關起來這一條路來對付民眾了,在和諧社會裡只要發出不和諧音,那就只有被「和諧」了,可是這種桀紂之虐又能維持多久呢?

老爸被判刑七年,我的心真是苦苦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聽到父親的聲音。父親性格開朗樂觀、助人為樂,同時又多才多藝、天資聰穎,是一個真正的民族精英。他一輩子獻身於教育事業,無怨無悔,也可算是桃李滿天下了,與他接觸的人沒有一個不被他的個人魅力折服。他從來不求國家給他什麼回報,沒想到退休了,竟沒有享受過一刻平安,兩進大牢,年逾古稀竟然又被判刑7年,他幹什麼了?不就是為祛病健身煉功了嗎?不就是收藏了關於自己信仰的一些光盤和書籍嗎?中共,中共,邪靈中共,這個魔鬼已經是赤裸裸的了,它要關誰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父親的案例再什麼審,也不至於判七年;小姨子傑無論怎麼說也不應該抓去勞教;那苗培華呢,就更不應該被抓了,她是一個自由公民,坐車上街,那不是很平常的事嗎?怎麼能像對待逃犯一樣把她抓起來?中共偽政權真是被民眾嚇到了瘋狂的地步了。邪惡把他們,包括我父親抓起來,是因為他們的一身正氣使它們害怕。作為一個法輪功學員,能在正邪大戰中為證實佛法在宇宙建立威德,這是生命求之不可得的榮耀,父親能在這個時刻堅定正信,維護宇宙大法,他的生命是最幸運的生命,我應該為他而深感自豪才對。我想,就像師父說的那樣,在修煉中出現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慢慢的,我的心就平靜下來了。

修煉是苦的,但修煉的結果卻很輝煌。中共雖然用各種極端的手段不斷給我和我的全家帶來苦難,可這些苦難只能是我們上升的階梯,過去十年中它沒有打倒我們,將來更不會。我們一定會在中共製造的苦難階梯上,慢慢地修正自己,在痛苦的過程中修去我們所有的執著,在這千載難逢的亂世洪流中講真相,救度眾生,同時走向自己正法修煉的新境界。

背景

父親張興武

67歲,山東濟南教育學院物理教授

母親劉品傑

67歲,濟南半導體研究所退休員工,兩人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嚴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1999年7月以後,兩人被降職降薪,數次拘留及抄家。2000年離家出走,四處流浪。2001年1月1日以「宣傳法輪功」為罪名雙雙被判處3年勞教,在勞教所中被迫勞動每天至少17個小時。期間,因為不肯寫「決裂法輪功」的保證書,張興武被連續2個6天6夜不許睡覺連番洗腦,劉品傑被兩次加刑。2003年底出獄後仍然受到嚴重的監視盯梢,不准外遊,不准辦護照。

2008年7月16日晚上10點,濟南市公安局及其下屬單位魏家莊派出所20多名員警在專業開鎖人員的協助下,沒有任何理由破門而入,抄家搶掠,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電腦,印表機各種機器及大量現金,銀行卡,工資卡,同時綁架了張興武、劉品傑。張興武第二天送往濟南看守所,濟南市中區公安分局通知已經內定判刑XX年,此外任何消息無法得知。

辦案主要負責人:
濟南市檢察院聯絡人張曉暉0531-85037729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反X教大隊長韓延青:0531-82746554
實施綁架派出所:濟南市市中區魏家莊派出所派出所:0531-8615759:所長鍾偉電話:13361012598
張興武被關押看守所:濟南看守所:531-85081900
531-82780056531,531-82795754531,531-8508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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