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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賣預售屋賺差價未申報 遭課400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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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0日電)台北市國稅局追查股權買賣案件意外發現,有投資客以新台幣1800萬元向建設公司買預售屋,再以2300萬元轉售他人,以為房屋尚未過戶,國稅局應該查不到,結果被課 400萬元稅金。

一般預售屋必須等到完工交屋,建商才會過戶給屋主,有投資客在尚未完工過戶前,就出售預售屋給他人賺取價差,以為並未在地政單位留下資料,國稅局應該查不到,北市國稅局日前查獲這樣案例,並課以新台幣400萬元稅金。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表示,北區國稅局查核股權買賣案件,受調查人甲君民國96年間出售股票,獲得鉅額股款,經追查取得股款資金流向,甲君於96年間以2300餘萬元購買預售屋,進一步追查發現預售屋原由乙君以1800餘萬元向建設公司購買,再讓售給甲君。

周賢洋說,乙君購買預售屋轉手售出,差價500餘萬元屬乙君財產交易所得,但漏未申報,除補徵該年度綜合所得稅額外,並處以罰鍰400餘萬元。國稅局原本只是查甲君股權買賣,卻意外查出乙君轉賣預售屋賺差價,乙君是「掃到颱風尾」。

他呼籲納稅義務人買賣預售屋產生差價,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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