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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學產土地遭占用 台監院糾正教育部

【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教育部長期未善盡職責依法積極追償積欠的國有學產土地租金與使用補償金,至民國97年底,累積欠繳金額高達新台幣7億餘元,監院今天通過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通過監委趙榮耀、程仁宏、林鉅鋃所提糾正教育部案。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學產基金是清朝至今,地方熱心教育人士獻田興學成立,做為補助教育及作育英才之用;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設置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費來源主要為不動產租金及收取補償金與其孳息收入。

糾正案文表示,學產基金經管的土地,長期遭不法占用,教育部卻未能依法積極有效排除依法求償,監察院在民國90年5月間就曾糾正教育部,但情況卻沒有改善。

監察院調查發現,97年底國有學產土地總面積約為861公頃,被不法占用學產土地面積約為121公頃,占總土地面積14.1%,與92年底相較,遭不法占用的土地比率由10.9%增加為14.1%,6年來遭占用比率不減反增。

監委也發現,直到97年底,教育部累計未收國有學產土地的租金及使用補償金高達7億559萬餘元,已超過國有學產基金一整年的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收入;與89年6月底相較,新增的未收國有學產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高達3億4,638萬餘元,積欠金額暴增2倍。

程仁宏引述主查監委趙榮耀的說法指出,教育部的做為只有「痛心、離譜」可以形容,今天是二度糾正,如果教育部再不改善,監委不排除有「更嚴厲」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