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被辭退民辦教師人權報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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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訊】(民生觀察)

目錄

1、湖北省各地合格民辦教師被辭退時的權益保護狀況

2、河南、山東等十餘省市百萬民師被清理整頓回家的情況

典型案例介紹

3、陝西省有證民師被不承認民師身份

4、各地民師因計劃生育被剝奪工作權利的情況

5、一些特殊的民師群體權益保護狀況

一、湖北省各地合格民辦教師被辭退時的權益保護狀況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中國中央政府要求集中解決民辦教師(簡稱民師)問題,要求在2000年以前學校不能再存在民辦教師。當時解決民師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文件是國辦發[1997]32號文,該文件的題目是《國務院關於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這個文件規定對解決民辦教師堅持「關、轉、招、辭、退」五字方針。對廣大湖北民師影響最大的是「轉」、「辭」、「退」三個字。該文件對「轉」的規定是「要有計劃地將合格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 對「辭」的規定是「堅決辭退不合格的民辦教師」,對「退」的規定是 「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保障」。

這裡面有一個詞「合格民辦教師」。國辦發[1997]32號文對國家承認的民辦教師的解釋是: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教師。到2001年,湖北省的民辦教師都是經過上世紀八十年代多次整頓、清理剩下來的教師,這些教師都是符合上述條件的合格民辦教師,按國辦發[1997]32號文,他們都是符合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即民轉公)的條件,應該轉為公辦教師。為此,國務院向湖北省,湖北省又向所屬各縣市下達了民轉公指標。

雖然有了政策和指標,但湖北省各地絕大部份合格民師沒能實現民轉公。他們的民轉公指標被各地政府剋扣、截留、出售。2001年,湖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一次性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即:鄂辦發[2001]14號文。該文件公然違背國辦發[1997]32號文,將湖北省大部份合格民師一次性清退回家,只有很少部份民師得以轉正和退養。如在湖北省隨州市,2001年前後還有約三千民師,但獲得退養的民師只有三百多名,其餘的都被辭退。湖北省各地在辭退民師時,雖然給了點辭退費,但總體標準偏低,隨意性大。如隨州市當年是按每位民師此前每任教一年補218元,然後乘以教齡年數得出辭退金。按這個標準,當時大多數老師的辭退金是四、五千元。隨州民師對他們的辭退費作過一個計算,大家以前每工作一天,辭退時算了六角錢。

湖北省的民轉公工作在上世紀九十年就開始了,在這一過程中,不僅獲得轉正的民師數量少,而且充斥大量違法亂紀、不公平、不合理、損害廣大民辦教師權益的行為 和現象。在湖北省各地「民轉公」的過程中,各地方政府想轉就轉,想停就停,想轉多少人就轉多少人,什麼政策、什麼指標似乎只是一個擺設,民轉公工作在絕對 的權力面前不能不說太脆弱了。2003年,湖北省公安縣「一刀切」清退民師時,公安縣還有合格民師一千三、四百人,但當時民轉公的指標是160名。在隨州市,1996-1998三年,湖北省下達到隨州市民轉公的指標每年是500名,三年就是一千五百名。可這三年,隨州市政府將民轉公的工作完全停止,理由是 「隨州市連續三年遭受百年未遇的旱災」,而隨州民師認為這只是一個借口。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湖北省幾乎每個縣市區的民師們都反映政府有將民轉公指標賣掉,藉機斂財的現象。儘管許多地方政府否認這個事,但有的已是鐵證如山。2001年11月,新華社新華視點發表文章,披露武漢市新洲區當局公開買賣教師崗位,導致將畢生精力投入農村基層教育的民師們失去民轉公的機會,該報告並痛批新洲區當局操弄「花錢就可上講台」的行為。該報導指出,新洲區政府在普九期間,按農業戶口每人2.8萬元,非農業戶口每人2.5萬元,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從而牟利一千二百多萬元。

在 湖北省各地「民轉公」的過程中,私招亂轉,任人唯親的現象普遍而又嚴重。在湖北省鍾祥市,民師代表蒐集到了一份詳細的私招亂轉典型人名單。在這份名單中, 有詳細的濫招亂轉人員的姓名、性別、轉招時間、背景及說明、特注等內容。鍾祥民師寫道:「鍾祥市有些領導在任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把自己的親朋好友, 從未上過一天講台的人都轉為公辦教師。據初步統計,鍾祥市濫招亂轉竟達千人之多」。

湖北省各地的民辦教師,在農村學校艱苦的環境下堅守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他們在低薪中守望著轉正成為公辦教師,但正是上述種種胡亂作為,讓他們夢碎「民轉公」。

二、 河南、山東等十餘省市百萬民師被清理整頓回家的情況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政府以提高教師素質和教學水平等為由,展開了對所謂的無證民辦教師、編外民辦教師、不合格民辦教師的清理整頓運動,全國至少逾百萬的農 村民辦教師被剝奪從教權利,從而被清退回家。這批被清退的民辦教師,僅民生觀察工作室接觸到的就涉及到河南、山東、江蘇、湖南、吉林、重慶、四川、遼寧、 河北、湖北、內蒙古自治區等十餘省市區。在這些被指不合格遭清退的民師中,有許多人是從教一、二十年,甚至二、三十年的民辦教師。他們當中許多人上世紀 五、六十年代就開始在農村學校任教,這些民師當年被清退回家時,很少人獲得補償,從教幾十年回家後沒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任何社會保障,甚至從教幾十年 連教師的身份也被否定和不予承認。在所謂的不合格民師中,被辭退的情況不只上述一種,還有的民師因為沒有民辦教師任用證等各種原因,即使從教到六十歲以後 也被辭退,沒有任何養老保障。

關於上述民師的情況,本報告以河南民師為例作說明。

河南民師大都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前後投入到農村基礎教育事業中,成為民辦教師。當時學校條件非常簡陋,但大家不管是在簡陋的茅屋,也不管是在破爛不堪的祠堂廟舍、陰暗潮濕的土棚窯洞,還是在灰暗的煤油燈下,都認真工作,而大家最初的月工資只有3—5元。

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大家堅持教書,從六十年代一直教到八十年代。1982年,國家對民師隊伍進行了一次大整頓,許多老師被辭退回家。河南民師認為,在這次整頓的過程中,存在許多不公平的地方。當時許多地方基層政府幹部暗箱操作,任人唯親,許多老師的指標被人冒名頂替。在這個過程中,還有一些老師被抽調到村裡或別的部門工作,從而也喪失了民師資格。

據統計,這批八十年代離校的民師在河南省有近十萬人之眾。僅在洛陽市下轄的九縣二區,這樣的教師就有八千多人,其中從教三十年以上的有453人,從教二十至三十年的有2007人,從教十至二十年的有五千多人。這些老師離開學校時,年紀約四、五十歲。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國家又一次解決民師問題,有的民師轉為了公辦教師,有的拿到了辭退費。而這批八十年代被辭退的民師什麼待遇都沒有,河南省各地政府現在不承認他們「民辦教師」的身份,說他們就是農民。

山東、江蘇、湖南、吉林、重慶、四川、遼寧、河北、內蒙古民辦教師的情況和河南差不多,都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被清退回家,現在老無所養、病無所醫。湖北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也辭退了大量民師,因湖北省2000年後被辭退的民師的問題至今還未解決,所以上世紀八十年代被辭退的這批民師最近才展開向政府討說法的行動,如武漢市所轄的蔡甸區、新州區、黃陂區的民師今年已多次集體至當地政府上訪請願。

典型案例介紹:

用生命作抗爭的河南民師賈運午和吉敬卓

賈運午,男,河南省偃師市高龍鎮高崖村人,1935年8月出生在一個貧寒的農家。1952年,17歲的他參軍入伍。1960年,賈運午復員還鄉支援農業生產。1962年, 當國家教育處於師資緊缺之即,賈運午走進高崖村小學,被聘為民辦教師,自此開始了教書育人的生涯。在隨後的教學工作中,賈運午工作認真,一絲不苟,兢兢業 業。小小的三尺講台上,賈運午送走了一片片晚霞,在昏暗的小煤油燈下,他迎來了一個個黎明。由於他的忘我付出,換來了所教課程、班級突出的成績。賈運午因 此榮獲了多年模範,無數次的獎勵。在師生的心目中,他是一個可敬可佩的好老師。1982、1989年兩次全國民師隊伍大整頓,賈運午都同樣參加考試,評選合格。但是,他未能轉正定級。當局指他是退伍軍人,無學歷,並採取偷梁換柱的方法,將他打入編外民師之列,賈運午的轉正之夢因此破裂。儘管這樣,賈運午仍堅持留在心愛的學校,依然默默地奉獻著,耕耘著。2000年賈運午最終被辭退「淨身」回家。從教一生被辭退,賈運午身心倍受打擊,2000年8月1日,賈運午在家中的農家小院上吊自殺。

吉敬卓,男,1942年出生,河南省偃師市邙嶺鄉吉溝村人。1961年,吉敬卓高中畢了業,成為了村裡的「知識青年」。1964年,吉敬卓被安排到吉溝村小學任教,成為一名民辦教師。當時學校的條件非常艱苦,學生沒有書,沒有本,吉敬卓就一人拉架子車往返幾十里山路買教科書、教具,在他的心裏這只是「一件小事」。吉敬卓就這樣一心撲在農村教學上,1982年民師整頓他被破格免試,成為國家認可的正式民辦教師。但好景不長,1989年第二次民師整頓時,吉敬卓卻不明原因的被貶出民辦教師之列,後又以「無教學資歷,沒教師資格」為由被辭退離校。被辭退後,吉敬卓不斷上訪,但至今無果。現在,重壓之下的吉敬卓精神失常了。

一九五九年開始任教的山東民師王文寶

王文寶是山東省原濟寧地區嘉祥縣核桃園鄉後王莊村人。1959年10月, 王文寶高小畢業後,被大隊幹部安排到核桃園鄉前王莊小學任教,成為一名民辦教師。王文寶一九五九年就開始任教,因此成為山東省乃至全國最早的一批民辦教師 之一。到校後,王文寶沒有工資,只是給點工分,當時每天給八分,憑工分參與分口糧。一直到一九六三年,王文寶才被發工資,當時一個月發二元錢,同時每天給 工分八分;從一九六六年開始,王文寶的工資改為按季度發,每個季度發六塊錢,這項政策一直延續到文化大革命;後來,國家給民辦教師發工資,每個月十二元, 但村裡要扣除八元,用於買工分分口糧,實拿工資四元錢;到了一九七八年,工資漲至每月十八元,但仍要扣八元買工分;一九八0年 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這每月十八元的工資才全歸王文寶。儘管學校條件差,但王文寶始終沒有放棄教學工作,他一直任教到一九八四年年底被辭退。辭退時,王 文寶已任教二十六年。王文寶說,辭退他們時發生很多不公平的事情,村幹部呂清香等任人唯親。將他們這些老教師辭退後,又立即從社會上招了十四人,這些人中 有人素質極低,其中有一人是強姦犯(因故未被追究)。

六三年開始從教的重慶老民師王必明

王必明是重慶市銅梁縣人,1963年,17歲剛高中畢業的王必明就走進了農村學校課堂,最開始在銅梁縣聯合公社沙嵐大隊沙嵐小學任教。近二十年任教期間,除了因丈夫被打成「反革命」被迫中斷幾年教學外,其餘時間幾乎一直未斷過,一直到二00一年被迫回家。二00八年已六十四歲的王必明告訴民生觀察說,她此前多次被剝奪參加民師轉公辦教師的考試資格,現在既沒有養老金,也沒有醫療保險,她認為太不公平了,她因此成了當地一位民師上訪維權代表。

任教近四十年 老來一無所有的湖北隨州民師彭發友

彭發友是湖北省隨州市萬店鎮人。一九五八年彭發友十八歲時開始從教,期間二次被辭退。一九九九年五十九歲的彭發友被辭退回家時,他已從教三十八年。1984年當彭發友從教近三十年的時候,他所在的萬店鎮油鍋嶺村村支書冷光全為了讓其胞弟冷光貴進入學校,先是免去了彭發友的校長職務。當年的9月29日,彭發友更被「精簡」回家。後雖經上訪,彭發友得以在在1989年重新走進學校,但因中斷了幾年未在學校任教,失去了獲得民辦教師任用證的機會,也失去了民轉公和退養的機會,現在他成了一位堅定的上訪者。

三、 陝西省有證民師被不承認民師身份

在陝西省,有一批民辦教師,都是1986年前後被迫回家的民辦教師,他們都持有民辦教師任用證書,這類民師全陝西省大約有二、三萬人。1998年,陝西省政府出台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1998]13號文件,該文件規定:「省上承認的民辦教師為1981年7月底以前任教至今,且持有《陝西省民辦教師任用證書》(簡稱「省證」),並在省教委備案的民辦教師」。

由於這一批陝西民辦教師持有的民辦教師任用證書大都是當年由各縣政府部門頒發的,被稱為「縣證」。因而,老師們被否定了民辦教師的身份,在此前也未享受到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民辦教師離崗退養等政策和待遇。

其 中來自陝西省渭南市合陽縣的被辭退民師說「我們都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參加教育工作,持有縣級以上教育部門頒發的《民辦教師任用證書》,是國家承認的民辦教 師。上世紀八十年代後因各種原因造成被迫離崗。(有因工資被拖欠至今未解決的,有受極左影響的,有因組織造成的,有因積勞成疾,無法繼續任教,有的因家庭 原因,)從此我們退出了講台回家成了農民」「 回想當年,四不像的身份,待遇的低下,學校環境的艱苦,有病不能及時醫治(有的留下後遺症),再苦再累,我們始終堅持在教學第一線」「 我 們在崗時與公辦教師同在一所學校,教的同一教材,完成同一教學任務,何況我們的工作比公辦教師多的多,苦的多,得到的待遇比公辦教師少的多,公辦教師退休 後每月一、二千元的養老金。而我們離崗後分文沒有,更談不上生活保障了」「如今我們卻疾病交加,步履艱難,生活困窘,苦不堪言。有的在破爛堆裡撿取生活來 源,有的臥床不起無錢醫治,等待死神的降臨。。。。」

四、各地民師因計劃生育被剝奪工作權利的情況

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至今,中國實行嚴格而又殘酷的一胎化政策,全國各地許多民辦教師因所謂超生,被剝奪工作和從教權利,被開除回家,從而給他們及其家庭造成重大的影響。

湖 南省邵陽市下屬有新寧縣、隆回縣、武岡市、邵陽縣等八縣市一區。在邵陽市這八縣市一區,有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曾經都是教師,總共有八百多人。這批教師上 世紀六、七十年代就投身於基礎教育事業,他們當中絕大部份是原民辦教師。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因家庭多生了娃娃,超生了,違背了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這批老師被學校開除,失去了工作。被開除時,老師們當時大都在三十五歲到四十幾歲之間,從教大多在十到二十年左右,有的長達三十年。

被開除後,老師們查到了湖南省79年的計生政策有關處罰規定:農村戶口嚴重超計劃生育的,扣罰工分,國家幹部、共產黨員嚴重超計劃生育的扣工資的5%。82年湖南省計生政策處罰規定:農村戶口嚴重超計劃生育的,不分責任田,國家幹部、共產黨員嚴重超計劃生育的扣工資的10%,扣發14年,這兩個政策中並沒有關於超生開除公職的規定。就這樣,在沒有拿到國家一分錢的補償的情況下,只是鄉鎮隨意性的”硬規定”,這批長期從教,已被定型為書生的老師們被辭退了,大多數人成為了農民。這批邵陽被開除的民師反映,在他們被辭退之後,上世紀九十年代,邵陽市又有許多老師因超生而被開除,其中在隆回縣就有363人。可是在1999年以後,這363名教師逐漸又都轉正復職了。老師們發現,有人超生4胎轉正了,有人因當時嚴重超生被辭退後回村當大隊書記,後來也轉正了,還有人在80年代生育8胎,送人2胎,自己帶養6胎,99年被辭退,2003年也給轉正了。

在 湖南省婁底市下轄的漣源市、冷水江市、新化縣、雙峰縣等地區的四百多位民辦教師,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同樣因所謂「超生」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辭 退回家,而他們當中有些人是在所謂超生十多年後被辭退的。在這些被辭退的教師中,教齡短的有十幾年,長的達四十多年。他們都擁有《民辦教師任用證》、《資 格證》等證件,按當時國家相關文件,都屬於轉為公辦教師的對象。但他們被辭退後,失去了「民轉公」的機會,相反,那些教齡短、不合格的幹部們的「關係戶 」、「親屬」卻轉為了公辦教師。

在 湖北省紅安縣,也有許多民師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辭退,其中不乏非常優秀的民辦教師,黃立華就是其中的一位。黃立華當年是學校的教學能手,幾次「民轉公「 考試,他都在當地名列前茅,但就因所謂超生不僅沒能」民轉公」,還被辭退因家。黃立華在此前接受民生觀察的調查說:「在崗工作期間,我有意識地要求自己, 做一個全能合格的優秀教師。幾年來,經過不斷的自費學習、進修,我已是一名公認的小學各科優秀全能教師:不僅能流利地說國家二級甲等標準的普通話,還能做 到使一個靜寂的學校有嘹亮的歌聲,每塊黑板報的繪畫也是非我莫屬,書法也有一定的造詣」「 然而,自1992年以來的多次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考試,我都以優異的成績勝出,但每次政府都以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超計劃生育為由將我除名,使我與轉正無緣」「 八十年代中期,我妻子生育二胎後,我按要求做了男絕育手術,意外生育第三胎後,妻子又做了絕育手術,並且當時我已接受了村、鎮兩級的經濟處罰,當時鎮上對我罰款二千四百元,村裡罰款五百元。1998年民轉公考試我考了228分,在全鄉位居第二,完全夠資格轉正,但政府再次以我超生為由處罰我,取消我轉正的資格;2004年最後一次民轉公考試,我考了213分,而當時的轉正分數線只有176.5分.當年不僅讓我參加了考試,而且還公佈了考試分數,但最終又以我超生為由再次將我除名。算起來,一起應由政府負主要責任的超生行為,我已經六次受罰,最後一次處罰粉碎了我的民轉公之夢,並把我從鍾愛的講台上趕了下來。

「 八十年末,我超生時,將我從講台上趕下來,我無可非議,但當局未趕我走。如果紅安沒有超生人員轉正,我也無可非議。為什麼當我的孩子到了可以談婚論嫁的年 齡,卻一再又對我進行處罰,這不能不說是政府對我們的一種欺騙。這種欺騙的手段極其殘忍,其程度不亞於當年的法西斯統治者」。

河南省偃師市的徐西森從教46年,同樣因計劃生育問題被辭退回家。1962年年僅19歲的徐西森開始在老井村學校任教,從此開始了自己的民辦教師生涯。1977年,徐西森改帶初中的課,期間他從70年代未到1985年連續帶初三畢業班的課。1993年,由於老井初中撤消,徐西森又轉帶該校小學五、六年紀的課程。幾十年從教下來,徐西森從未離開學校。徐西森的任勞任怨和堅守,為他獲得了廣泛的社會肯定和名聲。1978年,徐西森獲得政府頒發的民辦教師任用證,從而成為一名在教育部門存有檔案的正式民辦教師。

1982年,河南偃師進行民師整頓考試,徐西森的考試成績在全鄉名列第二名,但他卻不僅未能轉正定級,反而民師任用證被收回,原因是在這一年他超生了,被計劃生育一票否決了,徐西森還被村裡罰款470元。當年違反計劃生育的老師共有六人,其中五人被迫離校,徐西森因獲得各方面很好的評價,學生及家長都不讓他走,當年鄉黨委做出決定沒收其民師任用證時,稱任用證暫收回,過一段時間問題解決了再還給他。就這樣,徐西森繼續在學校任教。1989年的第二次民師整頓中,徐西森同樣因為那個超生的帽子未摘,仍未能定職定級。

民辦教師任用證被收走後,徐西森就成了一個臨時代課教師,儘管工資微薄,但熱愛學生的他繼續選擇留在學校任教,一直到2008年8月28日他被辭退回家,到這一年他已從教46年,年齡64歲。被辭退回家時,徐西森一無所有,沒有退養金,沒有辭退費,淨身回家。

五、一些特殊的民師群體權益保護狀況

民生觀察在日常的維權過程中,還瞭解到一些特殊民師群體的情況,如吉林省伊通縣定向培訓的幼兒和體育民辦教師被辭退、一些公辦轉民辦教師未能恢復公辦教師身份等。

吉林定向培訓的幼兒、體育民辦教師被辭退,下面是這批特殊民辦教師自述自身的冤情:

一九八五年、八六年,我們都是吉林省伊通縣應屆初中畢業生。在中考前夕填寫志願時我們接到了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聯合下發的文件和招生簡章,(85)(26) 號文件,由於當時教育隊伍中體育教師和幼兒教師奇缺,質量偏低,單科教學力量不平衡的實際情況,經過考試後我們錄取到伊通縣職業高中幼師班和三中體育班讀 定向培訓。當時政府承諾,我們除接受為期兩年的職業技術和文化培訓外,還重點學習專業理論和技能技巧訓練,畢業後由本人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安排做民辦教 師,然後參加民師轉正考試。1987年6月 份,我們都以優異的考核成績完成培訓任務,並走向了工作崗位(回本鄉鎮任職民辦教師)。當時對民辦教師的政策:工作三年允許參加轉正考試。可政策一變再 變,從三年變為五年,變為八年,最後一直到十三年時,也沒有讓我們參加一次轉正考試,最後我們等到的是被一刀切下崗。在這十三年裡,一次轉正考試的機會都 沒有給我們。這與當時的錄用這批民師時的政策截然相反。不講任何條件、道理,硬是給我們辭退回家,沒有任何待遇,這種做法讓我們感到特不公平。

民生觀察介紹過許多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的情況,同時我們還接觸到少量曾受過正規師範教育的公辦教師轉為民辦教師的情況。對一特殊情況,我們結合山東省籐州市公辦轉民辦教師倪廣禮的案情來介紹:

倪廣禮是山東省籐州市羊莊鎮前南宿村人,今年六十八歲。1960年署假,倪廣禮從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羊莊鎮大趙莊學區中心校任教,成為一名公辦教師。剛開始的實習期,倪廣禮每月工資只有十九元,轉正後月工資為貳拾陸元伍角,口糧貳拾柒斤。

教學期間,倪廣禮曾擔任過學區事務主任,代理過業務主任,還被聘為少先隊大隊輔導員。1962年,因國家經濟危機,為了減輕國家經費開支,將國內一批公辦教師轉為了民辦教師,當時說待國家經濟好轉後再將這些老師收上來。倪廣禮就在這種情況下成為了一名民辦教師,被調到南宿小學任教。

文革期間,倪廣禮的父親被指有歷史問題,受到批鬥。因受不了這種刑罰,倪廣禮的父親最終吊死在自家祖墳上。倪廣禮於是被指是反革命子弟。不能叫敵人當老師,倪廣禮因此在從教近十年後,於1968年10月徹底離開了學校。

1986年,山東省下發文件,規定公辦轉民辦的中小學教師,工作十五年的可再轉為公辦教師。倪廣禮因此未能再轉為公辦教師,他認為政府的這項文件規定不合理。他還指當年同樣和他一樣不夠格的公辦轉民辦教師,有的恢復了公辦教師身份。

民生觀察工作室

2009-9-10

未完待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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