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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提氣候金援價碼 最高一年150億歐元

【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10日專電)歐洲聯盟今天表示,願意補助開發中國家逐年最高39億到150億歐元來因應氣候變遷,希望催生三個月後的全球氣候新協議。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除了已開發國家之外,「經濟上較進步的開發中國家」也要一同負起金援窮國的責任。

依歐盟這份藍圖的估計,2013年開發中國家在因應氣候變遷上所需的國際公共金援總數,是90億到130億歐元之間,逐年上升,到2020年是220億到500億歐元,換算為美元是320億到726億。

這些金額的上下限差距可到兩倍以上。同時,相形之下,據國際大型保育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說法,已開發國家應提供的金援是每年1600億美元;日前非洲聯盟決議,要求僅非洲就需得到每年670億美元,且沒有說明年限。

聯合國氣候變化基礎公約(UNFCCC)第15屆締約國會議12月將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預計要定出2012年以後的全球氣候新協議。但富國應提供窮國多少金援來因應氣候變遷的衝擊,是造成談判至今遲滯的主要棘手議題之一,令許多人包括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對於屆時究竟能否達成協議紛紛表達焦慮。

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洛索(Jose Manuel Barroso)說,距哥本哈根已不到90天,亟需重要進展,「因此我們提出第一份有意義的氣候變遷金援提案」。他說,歐盟提出的金額「具企圖心且公平」。

歐盟指出,它的承諾只有當哥本哈根會議達成有企圖心的全球協議時才有效。這種情況下,它願意在2013提供9億至39億,逐年上升,到2020年為20億到150億。

歐盟估計,到2020年,開發中國家所需的因應氣候變遷金額總數是一年1000億歐元,但來源有三,二到四成須來自各國自己支出;四成來自國際碳交易;剩下的才是來自國際金援。

歐盟認為,依照責任和能力來分配,它應負責國際金援總數的1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