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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麗貞案 東檢避開司法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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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1日電)台東地檢署偵辦鄺麗貞出國案,以「不起訴」偵結,這結果東檢雖然避開了「假考察、真旅遊」的司法爭議,卻讓外界留下「雷大雨小」觀感,甚至質疑浪費社會資源。

去年7月底爆發鄺麗貞出國案,不僅國內輿論譁然,甚至連國外媒體也前往鄺麗貞出國的景點採訪,台東地檢署動員5位檢察官朝「假考察、真旅遊」方向偵辦。

當時偵辦檢察官衡量客觀的犯罪要素是「公務有關的行程和觀光行程」比例該如何?「公務以外行程所佔考察比例多少」才不會發生質變?

不過,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的偵辦作為,除了引起行政單位的不舒服外,也捅了「司法蜂窩」,有人擔心「首長特別費案」效應再起,檢調系統將疲於奔命。

況且「假考察、真旅遊」的問題比起「特別費」的影響層面更廣,在行政部門方面,下至村里鄰、鄉鎮公所,上至中央部會;民意機構方面,下至鄉鎮代表會,上至立法院,每年都編列出國考察預算,另外,在國內更是動不動就到外縣市考察。

鄺麗貞案經台東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也間接表示出國考察的「公務行程和旅遊行程沒有所謂比例問題」,避開了棘手的「假考察、真旅遊」的司法蜂窩。

不過,相對的,這結果也讓外界質疑,當初檢察官的偵辦作為,包括大動作約談、開庭106次、訊問被告及證人141人次、發函34單位調閱相關卷宗等,是否浪費社會資源和對當事人的精神折磨。

另外,當初也有人認為「公務考察的規範」職權不在司法單位,而是在行政體系,因此東檢沒有權力建立「公務考察規範」,鄺麗貞出國案最後是「雷大雨小」收場,果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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