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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質米酒充斥 台財部籲勿違反酒品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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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2日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市面許多低價米酒多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製成,按照規定,這樣的酒品應歸屬「其他酒類」,不得以「米酒」名稱標示,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法開罰。

北區國稅局說,目前市面上有許多3瓶、5瓶新台幣100元的劣質米酒,仔細查看使用原料,可發現這些低價米酒大多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製成,這些米酒多半涉及逃漏稅捐及不符政府規定的品質標準,民眾購買飲用或烹煮料理時,可能危及身體健康。 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使民眾不再對酒品名稱產生誤解及混淆,已積極輔導轄內酒製造業者,如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製成酒品,應歸屬「其他酒類」,不得以「米酒」、「高梁酒」等名稱標示。

對於已核准菸酒產品登記,標示名稱如有違反規定,將限期請酒製造業者重新辦理菸酒產品登記並註銷原產品登記,如未於限期內重新辦理產品登記而繼續以原產品登記之酒品名稱產製出廠者,將蒐集相關資料移送縣市政府依規定處罰。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菸酒管理法第54條規定,酒製造業者違反酒品標示規定而為產製者,按查獲次數每次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回收補正。

同時,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陳列不符標示規定酒品,處販賣或轉讓者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並沒入違規酒品。北區國稅局呼籲,酒製造廠商及販售業者千萬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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