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菸包裝像口紅 55項違規遊走灰色地帶
【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3日電)香菸新包裝每包10支,與口紅包裝沒兩樣;3包香菸捆包賣,成為「最小販售單位」……,菸害防制法上路至今8個月,菸草公司卻遊走灰色地帶,至少有55項違規。
董氏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菲利普莫里斯、帝國菸草、台灣菸酒、傑太日煙等菸草公司近來紛紛以不同名義推出新包裝,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發現,這些新包裝中有許多遊走法律邊緣,大有挑戰政府公權力意味,經查至少有55項違規情形。
如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旗下以青少女為主要販售對象的菸品,新包裝以10支一包,外觀像市售未拆封口紅盒,盒上35%面積警示圖,小到無法發揮警示效果,而為達到菸害防制法「每一販售單位不得少於20支」規定,菸商將兩包口紅包裝香菸以膠膜捆成1包販售。
此外,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傑太日煙公司不約而同推出側滑式菸盒,使警示圖示未達法令規定須達菸盒35%以上規定。
以「週年慶」、「限量包」、「旅行珍藏版」等名義及「享受帶來感官的靈感」、「帶來豐厚的隱性愉悅」等美化文字宣傳促銷情形也相當普遍。帝國菸草公司就推出3包捆成一包賣、促銷價新台幣199元的「特別版大包裝」,台灣菸酒公司更誇張,以1條(10盒)為販售單位,僅在外包裝上打印「期限內不可拆包單賣」,規避法令規定。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從民眾檢舉發現,政府不作為的情形相當嚴重,固然菸害防制法規定龐雜,但執行應有輕重緩急,「菸商明目張膽的違法,遊走灰色地帶,執法一點都不困難」。他建議政府集中火力對付菸商,而非本末倒置追查抽菸者違規,對菸商違法視而不見。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施行至8月底,各級政府僅接獲19件違規案,且就算違規也不見得會受罰,如董氏基金會今年3月檢舉有菸商在菸盒內附贈卡片供蒐集,明顯違規。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菸商違規情形依情節不同可處最低新台幣1萬元、最高2500萬元罰鍰,並令限期回收、沒入等處分,並得依次連續處罰,董氏基金會呼籲政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