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扁案11日判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都遭判重刑,且必須共同分攤追繳新台幣8000多萬元。兩人的律師李勝琛今天表示,判決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馬永成、林德訓因為涉及國務機要費案,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馬永成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且兩人得共同分攤追繳8000多萬元犯罪所得。
面對被追繳鉅額犯罪所得,李勝琛認為,這當然很嚴重,對兩人也是很大的壓力,況且判決中說,兩人並沒有貪污到任何一毛錢,但是要連帶被追繳8000多萬元,並不符合比例,也不符合一般人普通的想法與公平原則。
李勝琛表示,基本上整個判決根本就不對,也與事實不符,這樣的判決是錯誤的,在量刑上也不符合一般人的認知。李勝琛還說,兩人自從被起訴後,都沒有穩定工作,因為「誰敢請他們啊」,兩人也沒有其他親人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