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14日專電)印度首席大法官巴拉克里希蘭(K.G. Balakrishnan)表示,如果政府官員或公務員謀取別人的財物據為私有,就應該將這種人的非法所得和個人財產沒收充公,還諸於民。
巴拉克里希蘭是在日前主持全國「打擊貪腐」座談會中致詞作以上表示。他主張在現有的反貪污法中,納入沒收貪瀆官員的非法所得與個人財產條文。
總理曼莫漢與印度中央調查局和地方反貪污局的官員,都出席了這項會議。司法部今天公布了會議內容。
巴拉克里希蘭表示,貪腐對國家的安全與社會秩序都構成嚴重威脅,損失難以估計,包括商業與投資機會、社會勞動人力、政府公權力與威信以及社會道德觀的喪失等。
曼莫漢也在會議上表示,政府絕不容「大魚」逃避法律的制裁。
他表示,過去專查小案子,因為許多人都認為「大魚」可以避開法律制裁,但現在這種想法應該改變,在追查「大魚」的時候,不必有所顧慮或害怕。
曼莫漢同時呼籲中央調查局和地方反貪污官員,應積極追查「高層貪腐」的案子。
他同時表示,全世界都尊重印度是一個民主大國,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和新聞自由,但這種美好形象卻遭肆無忌憚的貪腐現象玷污了。
他說:「投資者都希望有個公平合理的透明環境,但官員的貪腐使投資者退避三舍,使政府喪失外來科技與資源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