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擴充艦艇規模 有助海巡護漁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4日電)淡水籍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2號疑進入日本領海作業,引起台日海事糾紛。海巡署最新「連江艦」等艦艇雖精銳盡出,但對上噸位大、裝備精良的日本艦艇,仍相當吃力。

根據海巡署資料,目前台灣編制16個海巡隊,加上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地區4個機動海巡隊,以及直屬船隊。雖然號稱艦艇總數197艘,但其中20噸、30噸、35噸、50噸、60噸,以及100噸等六型巡防艇就佔140艘。真正能執行遠洋任務的500噸、600噸、900噸,以及1800噸的大型艦艇,只有13艘。

去年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撞沉台灣「聯合號」海釣船,當時總統府就聲明,要求肩負海域執法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強化編裝,提升護漁及維護主權的功能。

不過海巡署官員指出,即便是90年3月交船,827噸的「台中艦」,和日本海上保安廳4000噸至5000噸的PLH型(Patro l vessel Large with Helicopter)、1000噸至3000噸的PL型(Patrol vessel Larger)40艘的現代化船隊相較,規模不成比例。

以目前最大噸位1951噸、89年自海關移撥的「和星艦」為例,這艘設計藍圖仿美國海岸巡防隊「熊級」巡防艦建造的艦艇,船上配置1門20機砲、T75機槍3挺,執勤人員配置5支烏茲衝鋒槍、5支65步槍,以及10把90手槍。但相較日方艦艇單是可以讓大型直升機起降者就有13艘,海上對峙很難討到便宜。

強化海巡編裝,目前首要工作就是要擴大海巡船隊規模,台灣迫切需要至少2000噸級巡弋艦,因為大船的耐海性、續航力高,至少滯海5天到7天,才足以擔負暫定執法線上護漁任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