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成立航政局 接管全台燈塔
【大紀元9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5日電)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表示,全台34座燈塔的歸屬為政府再造選項,交通與財政部還在協調。但官員指出,交通部規劃現行四個港務局改成立航政局,下設燈塔中心,一併收回燈塔管理權。
燈塔屬於航運交通設施,各國都由交通部或港務機關管理,台灣由海關管燈塔是歷史因素形成的特例。
清末鴉片戰爭後,戰敗的清廷同意開放五口通商,開放港口首先要有燈塔設施,但清廷沒有建造西式燈塔經驗,因此交給英國人赫德掌控的海關建造與維護。
民國23年公布的「航路標識條例」規定燈塔、燈船等航路標識的建造、修理、監督和管理都由交通部主管。台灣光復後,燈塔曾短暫回歸交通部,但因欠缺專業人才,加上大陸在淪陷前各地燈塔也是海關管理,台灣燈塔管理又回到海關。
交通部官員指出,配合民國100年行政院組織改造時程,交通部研擬落實規劃多年的港務「政企分離」,交通部下設置航政局,統合掌管港務監理和執行公權力,現有4個港務局改制為國營公司,負責招商等營運工作。
官員表示,財政部關稅總局海務處原本有緝私艦並管理全台燈塔。隨組織調整,緝私艦已移交海巡署,現在剩1艘運補船和駐守各地管理維護燈塔的2百人編制,未來應該會配合燈塔管理權回歸交通部,移撥交通部航政局的燈塔中心。
官員表示,燈塔除了維護船舶航行安全,還具有觀光價值,日後可由觀光局規劃旅遊行程,發展成為觀光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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