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世博的鼓聲淹沒哭聲
【大紀元9月15日訊】尊敬的國際博覽局主席讓.皮埃爾.拉豐:
尊敬的國際展覽局秘書長文森特.岡薩雷斯.洛塞泰斯:
今天,是我妻子洪玲玲被上海公安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醫院4週年。恕我冒昧給你來信,因為看似我妻子的非法關押與國際博覽總局毫無關聯,但事實卻遠非如此!
我是遭到政府侵權並堅持多年上訪維權的公民,多年來政府官員躲貓貓,國家法律空前的被肆意踐踏,以至於我一家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平常我國開兩會(即人大和政協)等重要會議我們這些維權人士都將失去自由,遭到軟禁,公安抓我們軟禁還美其名曰「法制學習班」!多年來上訪冤民只要一見警察,腦中的立即反應就是失去自由!
去年奧運會期間,我7月31日從拘留所釋放,即被公安強行帶到上海郊區青浦軟禁達45天之久!如果有國外首要來上海召開什麼峰會,都是我們失去自由的日子。於是我們痛恨在上海舉辦任何形式的會議,更不歡迎什麼奧運會!一個失去家園、妻離子散的人,需要的是我們的房子、土地等財產權利不受侵犯,尤其是是人身自由的權利。可是奧運會期間我們失去的恰恰是自由!即使今天我國舉辦十七屆全會,我仍舊被關押軟禁在外。
尊敬的國際博覽總局,獲悉上海明年將舉辦世博會,時間竟長達6個月之久!這無疑對我們是一個新的災難!我將與全國數十萬上訪冤民一起再次失去自由。在此,我向貴局提出兩個要求,務請貴局能滿足我們其中一個。
第一個要求,懇請國際博覽總局將世博會移到講民主、人權的國家。只有這樣我們才可免遭長達大半年的囚禁生活!因為我國政府不需要西方的普世價值(人權、民主、自由)。從我國政府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今不批准加入就是最好的證明!原因顯而易見,他一旦接受了這個國際公約,西方就必定會啟用此公約中的人權標準來來衡量我國社會現狀,當然這是中共不願接受的,於是接著出台了一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來搪塞國際社會。
第二個要求,如果無法改變在中國舉辦世博會,那麼我們維權的冤民要求貴局承諾:世博期間我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中國,我們要人權、自由的願望當局置之不理,而今既然貴局將世博主辦權交由我國舉辦,那麼我們也只有懇請貴局將我們的要求與我國政府交涉,以便世博會期間我們能獲得人身自由!
在此,我的妻子被公安強制關進精神病醫院長達4年之久至今仍未釋放,所以對公安的暴政和我國的國情我比誰都清楚!正是有此經歷,我與香港市民沈婷、大陸市民呂龍珍一起在《世界人權宣言》第六十週年之際,組建了中國冤民大同盟。可悲的是,為了世博會期間的「和諧」,呂龍珍女士回上海沒多久,即被公安處罰勞動教養一年零九個月,先我一步失去了自由!處於對現實中國的無奈,這就是我今天為什麼向貴局提出第二個要求的原因。
尊敬的國際博覽總局,我們的要求不過分吧?我們要的只是自由,而貴局交由我國舉辦的世博會卻與我們的自由密切相關。我希望貴局收到我的來信不要學我國官員「躲貓貓」,我們需要的是切切實實的承諾!
最後,我要告訴貴局,這是一封冒著失去自由為代價的來信!懇請貴局不要讓我們失望,並切實給我們一個回音。拜託了!
順致崇高敬意
中國冤民大同盟總幹事 張兆林
2009年9月15日@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