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謝伯壺台中報導)犯罪問題已成為社會安定的重大隱憂,社會普遍期待矯正偏差行為更勝於處罰的方式。從今年九月開始實行的社會勞動,據法務部初步統計,每月因此將有三到四萬人可以聲請易服勞動。後續衍生的效果和影響,還得進一步關注。
所謂社會勞動新制係,是指犯罪行為人被宣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刑犯罪人,如初犯、偶發犯或因交通事故犯罪人等,經當事人主動聲請及檢察官同意之下,可以其特殊專長安排適當的社會勞動工作,取代牢獄或罰鍰。
若未具特殊專長或未聲明者,就視當時社會需求,安排社區服務工作,包括清掃馬路、粉刷公園或清除汙泥等,社會勞動以6小時折抵1日計算。
由於目前犯罪問題已成為社會安定的重大隱憂,但社會普遍期待矯正偏差行為勝於處罰。當然重罪還是採用入監隔離的方式,但對於觸犯輕罪的人,普遍還是期望這些人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法務部制定相關政策,讓輕罪的受刑人,免去牢獄之災,利用社會勞動的方式替代,有機會重新樹立自我人生觀與價值觀,對社會有所貢獻。
台中地檢署表示,在西方國家,犯罪人常被當作志願服務者看待,他們在擁有隱私的情形下,尊嚴地執行社區服務;因此,當法定的社區服務時數結束之後,有不少的犯罪人會留下來繼續服務,而成為真正的志願服務者。讓犯罪人提供社會勞動服務,不但他們有機會直接對社會做出貢獻,以彌補過去他們曾經在社會中所造成的損害,降低社會對他們的不諒解,而且可以為他們的人生提供正向、積極的生活態度與促進人際間的溝通技能和自信。
不過新制才施行數天,花蓮就已出現勞動獄脫逃的首例。45歲的鄭姓受刑人,9月2日上午原本要到花蓮市公所報到去除草,卻遲遲沒有出現,完全失去聯絡,疑似逃獄,而這也成為全國第一起勞動獄脫逃的案例。民眾也擔心,要是又出現類似鄭姓受刑人脫逃案例,對於社會將造成潛在問題,這也是政府必須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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