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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案 台前立委李慶安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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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耀廷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16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將李慶安起訴。起訴書指出,李慶安80年歸化美國籍,在台北市議員及立委任內,詐領台幣1億餘元。對此,李慶安的委任律師李永然表示,李慶安相當驚訝,也感覺很冤枉。他強調,李慶安選上議員和立委並非靠詐術,因此無法接受詐欺罪罪名。

由於李慶安沒有在市議員及立委的人事登記資料表上,填寫具有美國國籍,涉嫌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檢方認定,李慶安在台北市議員任內詐領金額新台幣2,268萬元;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8,009萬元,合計詐領1億餘元。

李永然則表示,所有國會資料填寫都是由李慶安的助理代勞,但助理並不知李慶安有任何雙重國籍的問題,也就沒有所謂偽造文書之事,且該助理在經檢察官偵訊時已明白陳述。

至於李慶安所詐欺的公費共約1億多元,是否涉及貪污?檢方表示由於李慶安具有美國國籍,當選屬於「自始當然確定無效」不具有公職人員身分,自非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對象,並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因此不構成貪污罪嫌。

未辦李貪污 綠批檢縱放

去年3月,多名民主進步黨立委向北檢遞狀,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涉及偽造文書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檢方分案後,將李慶安限制出境、出海。

對於檢方以詐欺及偽造文書起訴李慶安,而非以貪污罪進行訴追,民進黨抨擊,李慶安以詐術欺騙國人,根本是貪污,痛批檢方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趙天麟指出,李慶安為自動請辭立委,並非綠營要求的由立法院予以解職;也由於她自動請辭,讓李慶安任職公職期間溢領薪資的追繳,完全沒著落,他呼籲法院審理應秉持正義做出審判。

若判決確立 可追討薪資

立法院法制局長劉漢廷指出,對於李慶安的立委薪資是否追繳,有行政、刑事、民事等3個層面。由立院來「行政追討」,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不可行,如果刑事判決有罪又未規定沒收所得,立院就「可以」提告。

而在刑事層面,由於李慶安被起訴的是詐欺罪,依據刑法38與40條規定,裁判時可以宣告沒收犯罪所得。這屬於法院的職權,與立院無關。

至於民事層面,如果詐欺罪判決成立,但法院宣判時並未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的確可以藉由民事訴訟方式打「侵權」官司,要求返還薪資。不過此時提告的「被害人」其實是國家(國庫),市議會或立法院都只是薪資的「經管單位」。以政府的角度來說,不會在侵權尚未認定前,就急於投入民事追訴,否則可能造成司法資源浪費,因此並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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