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僑領評扁案
【大紀元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少玉美國加州舊金山地區聖荷西報導)針對扁案一審宣判,灣區保臺聯盟16日呼籲「証據審判,停止羈押」,要求公平審判。國民黨中評委陳松則強調應儘速將扁家貪污所得追回。
保衛臺灣主權大聯盟召集人洪順五表示,當初台北地院經抽籤由周占春主審扁案,後改由簽呈法官蔡守訓審理,中途更換法官程序不公,違反刑事訴訟法「法定法官」的原則。他說,民進黨立委為此已提出大法官釋憲,但大法官在政治壓力下,至今超過半年,也尚未對扁案更換法官作出解釋。
洪順五說,法官對馬英九特別費和阿扁國務機要費有迥然不同的審判,是雙重標準。而被告在未被定罪前「無罪推定」是法律鐵則,阿扁已被羈押二百餘日,不僅違反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侵害人權,他呼籲立即停止拘押陳水扁。
保臺聯盟副執行長楊英佑認為,林德訓和馬永成並無不法所得,一審結果遭重判二十年至二十二年,他認為法官是用憤怒來審理扁案。
保臺聯盟發言人鄧淑修認為,扁案一審結果是二十一世紀的白色恐怖,從阿扁家人也遭判刑可見一斑;對於目前臺灣立法院醞釀中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她認為這係為泛藍首長解套,是不公平的法案。
僑務顧問沈慧認為,扁案一審結果確實不公平,她認為,阿扁掏空國家,煽動社會對立,罪名罄竹難書,有總統如此實全民之恥,審判結果應該還要再重一點,只有嚴厲的處置才能達到懲戒的目的。
沈慧認為﹐馬英九不應予以阿扁特赦。並且應該把扁家貪污的錢全追回來,幫忙洗錢者的財產也應監控有無不法所得。
沈慧表示,不贊成立院推動的特別費除罪。她說,應該把國務機要費刪除,讓政府的外交及各種運作在公開透明下進行,人民有權力檢查政府作為,才能有清廉政府。她認為,馬英九不主張做金援凱子外交,這就是值得肯定的地方。
國民黨中評委陳松表示,扁案一審出籠後,除判刑外,目前最重要的是把貪污的錢追回,不能讓民脂民膏為扁家獨享。對於綠營立委提出的大法官釋憲,陳松認為,目前的大法官多為陳水扁主政八年中任命,若說大法官立場偏藍營,此說欠允。
陳松說,阿扁把國務機要費從幾十元到數萬元拿來做家裡私用,外交部的錢也拿走,再以國家公器跟企業勒索上億元,扁案的本質上是一個貪污案件;阿扁企圖用臺獨建國經費合理化貪污,是想把貪污案件轉化為政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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