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人 後找證據
上海寶山區大法弟子張英
【大紀元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姜華明綜合報道)上海寶山區法輪大法弟子張英於2009年9月8日下午,被長寧區公安分局警察從其婆婆家強行綁架帶走,並被非法抄走私人財產。張英的公婆質問警察,為何平白無故抓人、抄家,有何證據時,警察楊穎說:「先抓人是為了審查,證據總會有的。」張英現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長寧區看守所。這是張英第四次遭綁架。
張英,女,39歲,家住上海市寶山區南大路。張英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曾經多次被殘忍迫害。張英在2001年被勞教2年半,勞教釋放後沒多久又被關進洗腦班。2005年又被非法勞教1年。
第一次被勞教迫害
在2001年9月張英第一次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上海閔行公安分局莘庄派出所,遭長達7天7夜的連續審問和非人迫害。惡警為得到口供,對張英大打出手,把她的臉按在地上,用手銬將雙臂反銬,用膝蓋頂著她的背上,然後再把手銬往上提,不說話就打她的耳光,撕扯她的頭髮,用皮帶抽她。張英抵制拍照,被惡警打倒在地,身體分成三段捆綁,手被手銬銬得象饅頭一樣腫。
隨後,張英后被非法關押到閔行區看守所,一直被銬了兩個月,直至被劫到勞教所也沒有給解開銬子。其間張英絕食抵制迫害,被惡警用鐵銬銬在鐵窗上長達17天。
在勞教所期間,張英始終抵制惡警發出的一切指令,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警察殘酷迫害她,將她反手飛機式吊起,將她反手吊銬在鐵窗上,大小便也不放下,用電棍電她的嘴,用繁重的勞役折磨她。在經過長達兩年半的殘酷迫害后,張英依然堅持信仰,於2004年3月被釋放。
報戶口再度被抓
從勞教所釋放半年後,2004年9月張英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她到大場派出所諮詢報戶口時,被副所長楊某非法扣押,並叫來「六一零」警察審訊她。張英拒絕回答一切問題,警察再次將她非法拘留15天。在寶山區看守所她開始絕食,遭灌食迫害,被反銬在鐵門上,光著腳整整一天站在水裡,鼻子里還插著灌食管子。到晚上,值班警察看她好象不行了,才給放下坐在水裡,仍被反銬在鐵門上。當時已是深秋10月,晚上很冷,張英被強制坐在水裡,鼻子還插著管子,雙手疼痛不能動彈,徹夜無法入睡,遭受了極大的痛苦。
後來,張英被迫害得無法站立,只能躺在木板上,身體極度虛弱,每天幾乎不吃不喝,嚴重脫相。
15天後,惡警又將張英綁架到上海青浦洗腦學校。拖到2樓房間,扔在地上。這時她在發燒,面無血色。她問幫教(強行對法輪功學員洗腦的中共人員),「這是法制學校是嗎?」幫教回答是,她又問法制學校是不是專門教法律的,幫教回答是,後來她又問法制學校是不是教法律的並且最懂法律,幫教很自豪地說是,後來她又問既然是教法律又懂法律,那他們在沒有任何的法律文書下剝奪人的自由、是不是綁架?是不是在犯法?說到這裏幫教知道說漏了。5天後,她的父母和公婆來看她,當看到自己的孩子因迫害得不成人樣時,父母放聲大哭,強烈要求釋放張英。她父親因著急幾天前已經半中風。張英強烈要求立即釋放回家,但她絲毫不答應任何無理的要求。當時在場的有市「六一零」、區「六一零」、派出所、居委會、幫教、法制學校領導、校長等,這些人最後只得答應放人。
上網也是罪名
2005年9月24日早上,張英第三次被寶山區「六一零」非法抓捕,罪名是「上網」。她在寶山區看守所中絕食抗議,被送往監獄醫院,張英年邁的父母曾幾次去拘留所要求放人,可惡警總是用敷衍之詞欺騙兩位老人,將老人打發走。
后張英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青浦女勞教所。張英因絕食絕水,遭惡徒強行灌食,身體受到很大傷害,面黃肌瘦,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等癥狀,每天只能進食少量食物。張英被非法關押在女勞教所的二大隊時,在她連坐都困難的情況下,惡警隊長還逼她每天長時間坐在勞動工場間的小板凳迫害她,以致她多次抽筋暈倒。
2006年9月張英回家后,當地派出所要求她的家人隨時彙報她的情況,並派人24小時跟蹤她。張英無論到她母親家,還是去市場買東西,一直有人開車對她進行跟蹤,她與她的家庭不斷被騷擾,年邁的父母一直在緊張的氣氛下生活,因為她的家人已經很難經受再次失去孩子的打擊。所以對她的家人來講根本無法過正常生活。
國保指使 四度被抓
2009年9月8日下午的綁架事件的指使者為長寧區國保,直接參与的是上海長寧區公安分局惡警魏理光、長寧區仙霞路派出所的陳浩(男)、楊穎(女),寶山區國保、普陀區國保、普陀區石泉警署的片警和當地居委會書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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