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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抽檢零食33件 標示不實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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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抽檢市售33件零食營養標示,有15件、占46%的鈉等5種成份標示不實;7-11蕃茄沾醬鹽味薯條、成偉食品綠茶南瓜子5種全違規,限期未改善將開罰。

消保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上述抽檢結果。

消保會組長吳政學指出,近期消保會消保官抽檢市售零食33件的營養標示,結果共計15件、占46%的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鈉等 5項標示各有不實情況,即標示量與檢驗結果不同,超出政府現行規定容許誤差值的正負20%。

各種成份標示不合格情況如下:熱量有2件、占6%,蛋白質有6件、占18%,脂肪有5件、占15%,碳水化合物有3件、占9%,鈉有12件、占36%。

消保官莊惠媛強調,其中甚至有2件不實標示情況是前述5種成份全部不實,其中一件正是知名大廠7-11蕃茄沾醬鹽味薯條,另一件是成偉食品綠茶南瓜子。

她並說,鈉攝取過量,會引起血壓上升,導致昏迷,嚴重的話會引發腎衰竭,損害健康。

消保會檢驗鈉標示不實的12件中,檢驗結果鈉含量對比包裝標示誤差值最高達1125%(統計食品自越南進口的黃金香薯片)。

誤差值超出100%的還有家會香食品的台灣優荳(草莓、135%)、成偉食品的每日派(葡萄、273%)、華元食品的波的多新鮮洋芋蚵仔煎(121%)及7-11奶油濃湯玉米酥(192%)。吳政學說,最後一項吃下一包,鈉的量已超出一天攝取量的一半。

前述2件5種標示都不合格的鈉含量誤差值則是,7-11蕃茄沾醬鹽味薯條86%、成偉食品綠茶南瓜子67%。

與會的衛生署簡任技正許景鑫說,標示不實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將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開罰新台幣3到15萬元;此類案件限期通常是1到2週內必須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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