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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英花遭嗆 台綠批干涉言論自由

扁案七人 特偵組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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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主張扁案判決自始無效引發爭論,法務部長王清峰說,相信司法院會妥適處理,民進黨昨譴責王清峰干涉言論自由,黨主席蔡英文表示,尊重洪英花所發表的言論,但不能因她具法官身分而抹殺其言論自由權利,她贊同洪英花的意見,但不希望有人將此當作藍綠攻防的焦點。

蔡英文說,政府機關應尊重法官對於扁案審理過程中有關程序正義的評論,干預並不好。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趙天麟遺憾表示,馬總統與國民黨立委餐敘時竟公開表達,洪英花不宜對扁案判決發表言論,王清峰則扮演打手的角色,甚至超越了憲政分際,稱司法院會妥適處理。

他質疑馬總統明顯介入司法,法務部長則充當總統打手,干涉言論自由,不容許不同見解。

趙天麟強調,總統與王清峰的作為已違反憲政分際,干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民進黨予以譴責。

*黃慶林率眾 抗議王清峰*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不滿法務部長王清峰日前上電視受訪談扁案,近日又批評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發表「扁案判決自始無效」,昨天上午在四、五十位民眾陪同下赴法務部抗議,要求王清峰應下台道歉。

黃慶林和聲援群眾高喊「王清峰違反行政中立應該下台」的口號,大罵王清峰是司法黑手;法務部派人出面收下抗議書,但不願回應。

*蔡守訓老家 遭噴漆抗議*

〔自由時報記者謝銀仲/溪口報導〕疑為前總統陳水扁的支持者不滿陳水扁家族及親信遭重判,17日深夜到法官蔡守訓位於嘉義縣溪口鄉已無人居住的老宅外牆噴漆抗議。

蔡守訓親友18日發現,譴責文字暴力,並趕緊清除噴漆,警方籲請民眾理性看待司法,不要有暴力行為,否則依法偵辦。

蔡守訓的鄰居指出,蔡守訓國中畢業後,多在外地求學、就業,甚少返家,數年前,其兄弟將住在老家的母親接往同住後,蔡家即無人居住,老家閒置已久,雜草叢生,沒想到最近因扁案竟成為焦點。

蔡守訓位於溪口鄉柴林村老家門前兩側的紅磚柱子及圍牆,前晚遭不明人士潑白色油漆,並噴上「蔡守訓,必遭天譴」等人身攻擊的字眼。民雄警分局獲報,已鎖定兩名駕駛廂型車的嫌犯展開追查。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扁家涉貪污等案,特偵組昨天以一審併罰陳致中夫婦逾億罰金超過法定刑上限的五百萬元規定,加上判決認定事實、用法及量刑不當等理由,將扁珍致靚、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友人蔡銘哲和郭銓慶等七人提起上訴;另因扁亦自行上訴,是否繼續延押,最快下週一由高等法院裁定。

*扁是否繼續延押 高院最快後天裁定*

特偵組指出,原判決諭知陳致中夫婦各併科罰金一.五億元,若其罰金刑部分逾原法條所定之最高刑度,應依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敘明理由,並審酌被告資力及犯罪所得利益,加上陳致中所涉貪污罪與洗錢罪,具有牽連犯裁判上一罪關係,原審未一併審結,卻以另行告發方式處理貪污罪,這部分認定事實與用法恐有所矛盾。

檢方表示,扁珍洗錢罪未判,是因原審就扁珍等人涉及貪污及洗錢兩罪間,認為有牽連犯的裁判上一罪關係,但扁珍涉及洗錢是在刑法修正前,理應個別判刑,不該被貪污罪吸收,一審適用法則不當。

此外,有關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台北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交付扁家三億一千萬元部分,合議庭分別判處不受理和無罪;特偵組認為,扁珍仍涉收賄,原判決認定事實和用法均有不當之處。

特偵組認為,蔡銘哲涉及龍潭購地案違反洗錢防制法「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罪,郭銓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及龍潭購地案所犯違反洗錢防制法「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兩罪,在論罪理由欄均漏未論及。另外,包括陳鎮慧及郭銓慶兩人因配合調查並供出案情,有利檢方偵辦,因此特偵組仍籲請二審依法諭知免刑。

至於分文未得的扁幕僚馬永成及林德訓各被依貪污共犯重判二十年及十六年,與起訴的從輕量刑落差甚大,檢方說,因兩人未認罪,說法與扁幾乎一致,才未上訴,對此馬、林律師李勝琛表示,檢方沒有統一標準,相信二審會做出有利當事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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