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失業津貼遠少於殘疾補助
【大紀元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慧明編譯報道)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一份報告發現,澳洲政府對殘疾人保障體系和工作家庭的政策優於尋工家庭,兩項不同津貼的差異達每週108澳元,導致澳洲失業人士面臨貧窮困境的比例遠高於其他發達國家。
雖然有超過一半的澳洲失業家庭在經受著貧窮,但是在至少有一人工作的家庭被經合組織定為相對貧困的只有3%。除了強調這一話題是陸克文政府迫在眉睫的財政預算問題外,報告還指出,吝嗇的找工津貼(Newstart)鼓勵了失業人士努力轉入相對大方的殘疾人保障體系。
報告說,自1990年以來,領取傷殘撫恤金的人數已經翻了一番,其中以工作年齡人口的增長最大。當政府大力吹捧的退休金增加開始實施後,澳洲失業人士的情況將進一步惡化。單身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士每週津貼增加32澳元,包括收入補助每週的收入達到335澳元。而找工津貼領取者將繼續靠每週227澳元生存,相當於單身養老金的68%,而養老金改變以前大約是75%。
澳洲社會公益服務理事會會長馬丁(Clare Martin)說,在當前失業率上升和租金承付能力低的情況下,兩項不同津貼的差異達到每週108澳元,這是「非同一般」的。她說,很明顯,現在的收入支援系統需要成為由財政部秘書亨利(Ken Henry)進行的稅制審查工作的一部分,採取單一的標準津貼加上住房和殘疾補助。馬丁女士說:「應該承認,實際生存需要一定水平的津貼。」
但聯邦政府辯稱,找工津貼不應該與收入支援做比較,因為找工津貼是一個臨時津貼。就業部長吉拉德(Julia Gillard)上週承認,過去的經驗表明,許多40多50歲的人,一旦在勞工市場失去立足點,就會永遠再也找不到工作。這意味著這些失業人士可能要領取找工津貼許多年,一直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據時代報報導,與其他國家的稅收制度有所不同,澳洲的稅收制度更側重於幫助工作家庭,報告說:「澳洲的稅收制度,目標是對低收入者,以減少四分之三工作家庭的貧困風險,但在處理失業家庭的解困上並不成功。」
該報告指出,約44%的殘疾退休人士之前曾領取過失業福利,但只有一小部分曾經返回過工作崗位,而且,在重新工作的撫恤金領取者中,在三年內,四分之三的要麼退休,要麼不再工作。
經合組織的報告還說,即使在經濟不景氣之前,55%的澳洲失業家庭的生活處境屬於「相對貧困」,收入不到平均收入的一半。與此相反,經合組織國家中的失業家庭身處相對貧困的平均只有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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