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居留被批條件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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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導)近日內地政府准許澳門在回歸前,父或母已取得居留權的內地子女,可申請到當地定居。港府日前表示,相關政策大致適用於香港,現正與內地商討有關安排。不過,有關注中港家庭團聚的團體批評有關的政策限制太多,條件非常苛刻,只有小部份人能受惠。居港權家長協會則表示,如新政策落實,對爭居權的子女很不公平,並質疑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實際上是謊言。

對近日澳門放寬成年子女申請單程證的建議,關注中港家庭聯席發言人孔令瑜說:「澳門新政策的年齡限制在2001年11月前,祇給18至22歲一批的年青人,表面上看是很好,實際上條件是非常的苛刻;很明顯,澳門政府祇是需要勞動力,需要年青人的資本,不是以家庭團聚為目的。」她強調,從家庭團聚的原則看,是不應有年齡的限制,希望港府沿用澳門政策之餘,擯除背後苛刻的條件。

政府應有誠意解決問題

孔令瑜表示,如果套用澳門的新政策,大部份的居留權家庭不能受惠,政府不應施行年齡或年期限制,應放寬單程證給所有港人在內地的成年子女來港與家庭團聚:「爭居權人士已等了10年了,現在港府建議的方案,祇有令大家更憤怒;政府應釋出誠意,切實地拿出具體方案,給與所有的爭居權的子女申請。」

香港終審法院於1999年1月,判決讓港人內地子女獲取居留權,但高等法院最終屈從於內地政府的強權和高壓,透過人大釋法,將案件推翻。剝奪了等待團聚家庭的權利。

港澳居港權是兩回事

爭取子女居港權家長協會發言人林道成表示,1999年起,爭居權的子女透過法律訴訟,經過漫長等候歲月,大部份己超過30歲,按澳門的條件限制,他們都不能受惠:「居港權於香港和澳門是兩回事,不能相提並論,澳門限定在回歸時,子女當時未滿14歲,現時不超過22歲才有資格來港,現時居港權的子女都超過30歲,絕大部份都不符合相關資格。」他認為港府不應有任何身份與年齡的限制,並呼籲能踏實的解決問題,停止分離的家庭在無了期的痛苦中等下去。

家長協會希望保安局能積極與內地溝通,盡快給與回覆,「我們不要歧視,我們要徹底解決居港權問題,讓社會真正得到和諧。」

關注中港家庭聯席將在10月1及3日有連串的活動,繼續為爭取應有的居權而發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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