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全宇韓國首爾採訪報導)來韓打工的華人越來越多,產災(工傷)賠償和拖欠工資這兩大難題也一直在困擾著他們,當遇到黑心業主的時候,他們往往陷入痛苦無助的境地。「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 (電話02-849-8816)——這個專門保護華人勞工權益的市民團體,由此應運而生。
位於首爾永登浦區大林洞的「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會長池滿善,日前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不少華人特別是非法勞工,他們的勞動權益遭受不公時,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來保護他們。「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的成立,就是為了在韓國法律不能觸及的領域,保護外國者的權益不受侵害,哪怕是非法勞工,也要具備與韓國人同樣的勞動權益,因為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所有的人都應該享受基本的人權。
池會長表示,「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是目前韓國唯一的一家專門負責外國人產災賠償的人權團體,他從事維護華人勞工權益已經五年多了,並幫助180餘名華人討回了他們應有的產業災害賠償。池會長舉了幾個例子:
2008年在江原道貼大理石的朝鮮族同胞金某,在搬運石頭的過程中膝蓋受傷,金某所屬的總公司不想承擔責任,理由是:金某是貼石頭的不是搬運石頭的,金某在搬運石頭過程中受傷,所以不負責產災賠償,只有該公司下屬單位付給了金某一定的醫療補助金。
金某於08年11月來到「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尋求幫助,至今年3月,該協會經過四個月的努力,終於為金某討回了公道,幫金某討回了包括醫療費、殘疾費、公傷期間的工資等全部的產災賠償金。
非法滯留的漢族人高某,2007年2月在城南市某建築現場從事木工作業時,右手拇指被電鋸截斷,業主給了他協議賠償金。在住院治療期間,該協議金很快用光了,高某於當年4月份來到「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投訴。
池滿善會長受理此案後,帶著高某到所有的相關單位辦理了手續,因高某屬非法滯留,池會長帶高某辦理了臨時旅行證(該旅行證只在受理產災賠償期間有效,在這期間持該旅行證可在韓國合法滯留) 。因高某語言不通,行動不便,池會長為高某提供了食宿。5個月後(07年9月),池會長為高某討回了應有的產災賠償金。
08年10月,高某因非法身份被法務部抓到麗水外國人保護所,關在保護所裡的高某再次求助「在韓產災勞動者協會」,要求討回公傷期間的工資。經調查屬實後,池會長又幫高某討回了應得的工資款項。高某帶著這份本來毫無希望追回的拖欠工資回到了中國後,給池會長打來電話,表示真誠的謝意。
在與眾多華人打交道的過程中,池會長也遭受了不少華人的誤解,對此,池會長談了其中的感受:中國人疑心太多,因為教會、律師受理此類案件的時候都會收費,而我們自始至終都是不收費的,他們大多認為哪有不收費幫人辦事的?懷疑我們是不是騙人的?還有非法身份的華人,帶他們去辦理旅行證的時候,他們擔心是不是要帶到法務部把他抓起來?實際上辦旅行證的作用就是,我們在受理這個案件期間,非法身份者持這個旅行證可以在韓國證明自己的產災勞動者身份,在我們受理產災賠償期間,本人持這個旅行證就可合法滯留。他們還以為我要到法務部告他們呢!看來兩國間的文化方面還是有些差異吧。
池會長不無感慨的表示,幫助華人辦事的過程中也得罪了不少韓國業主,但是作為一個市民團體,為了維護外國人特別是華人勞動者的權益,幫助他們解決產災賠償、拖欠工資等糾紛,他還要繼續從事著這份事業。
池會長提醒華人勞動者,受傷後要在三年內來此申請產災賠償;如果受傷後回國治療,三年內來韓同樣能受理產災賠償,不過要具備在國內治療的相關證據。池會長特別強調,不要擔心非法身份而不敢索要產災賠償和拖欠工資,因為產災賠償保險中明文規定「所有移居勞動者不論其居住是否合法,均可與韓國人同樣享受產業災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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