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消費券9/30到期 尚有21.62億未兌付
【大紀元9月26日報導】─消費券專題報導之一(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6日電)台灣消費券使用期限將在9月30日到期,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還有新台幣21.62億餘元的消費券未兌付。財政部提醒民眾把握最後期限使用,店家則可在11月2日前持券辦理兌付。
為提振民間消費,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政府今年 1月18日起,首開先例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財政部委託台灣銀行等13家金融機構,自 1月19日起受理營業人兌領消費券款項。
財政部統計,截至 9月24日止,金融機構辦理消費券兌付金額合計達 811.03億元,占消費券總發放金額(832.65億元)的 97.40%,預估尚餘21.62億餘元消費券仍未兌付。
由消費券兌付時間來看,第一波兌付熱潮出現在消費券發放後的第一個月內(正逢黃曆新年期間),從 1月18日至2月5日為止,兌付金額就高達242.89億元,占總金額近3成。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呂衛青提醒尚未使用消費券的民眾,別忘了消費券使用期限為 9月30日,請民眾把握最後使用期限。
另外,營業人因銷售商品或勞務收取消費券後,可在11月 2日前向辦理消費券兌付的金融機構申請兌領款項,無論兌領張數與金額多寡,都不必支付任何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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