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花費可以用來減稅

找工作的一些開銷可以幫助你減少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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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訊】(大紀元紐約訊)在目前的經濟狀況下,找工作不僅困難,耗時間耗精力,而且,找工作還可能很費錢。

若讓人在這困難時期還感到一絲振奮的話,那就是找工作時的一些開銷是可以減稅的。紐約《每日新聞》列出了如何確定哪些費用適用於減稅規定:

同一職業原則

對那些想更換職業的人得說聲抱歉。盡管看起來不合理,但依稅法規定,減稅的花費只限於尋找和前一個職業相同的工作;或仍在職,只是想換一個薪資更高的工作。如果符合這條,即使結果一無所獲,找工作過程中的花費還是可以減稅的。

那麼到底什麼是「同一職業原則」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考慮工作性質而不是模糊概念的工作職稱。例如,如果前一工作是在CPA企業中的一名會計,現在找到一家公司的會計工作就會被認定還在同一種職業中。但如果找到在另一家CPA企業中的營銷職位,那麼求職過程中的花費不可以用來減稅。

根據定義,一個剛從高中或學院畢業生首次找工作的花費一般是不可以減稅的,因為這被認為是尋找一種新的職業。然而,如果在校期中做了相當份量的工作,則可認定在同一領域尋求另外一份工作時的花費是可以用來減稅。

即使在所屬專業領域中找工作的同時,為了支付帳單而臨時在另一領域工作,求職費用仍然可以用來減稅。不幸地,許多人目前都面臨這種情況。例如你失去了一份建築監督員的工作,臨時找到一份餐廳侍者的工作。在你尋找另一份工程監督工作的費則可減稅。同時你在所屬專業領域做兼職或打零工(包括自己創業)時,你在尋找全職工作時的費用也可用來減稅。

差旅、郵電費用

這裏給出一些求職可以用來減稅的花費的例子包括雇佣公司或獵頭費,旅行費用 (包括外宿時的50%伙食費)、履歷準備、複印、郵費和長途電話(如果你必須額外支付這些費用)。如果你找工作時自己駕駛 (如工作面試、和工作顧問見面或者旅行費),你可以申報IRS聯邦稅務署以裏程計算的商務差旅費(2009年是每英哩$0.55)。到外地找工作時自駕的費用也同樣適用。

但要記住:到外地的公共交通費無論是飛機、火車或者汽車,只有當旅行的主要目的是為求職時才可以減稅的。因此,如果飛到外州的海灘去拜訪你的親人一個月,並在找工作心不在焉的同時打了好幾場多高爾夫球,那麼報稅時就不應扣除海灘的機票費用。

此外,也不要將理髮、化妝、體操會員資格和添購新裝等在某種程度上與找工作有關的費用算到減稅項目中。即使理由正當,但聯邦稅務局不會買賬的。同樣的情況還包括網絡費和常規的電話費和無線移動設備費用。即使在每天的求職中都會用到這些,聯邦稅務局不認可這些是可以用來免稅的個人消費。

最後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將未來或以前雇主負責負擔的費用拿來減稅。

如何申請減稅:AGI之2%限制

參考這裏:需將找工作的花費列舉到雜項列述扣除項目中(a miscellaneous itemized deduction item)。那意味除非你分條列述,否則沒法得到實際減稅的好處。即使你分條列述,當與某些其他混合扣除項目結合時如報稅准備費和投資費用時,混合分條列述的扣除注銷只允許超出你調整後總收入或者AGI的2%,(AGI是在你1040表第一頁最後一行的數字。)

為了了解是否可以結算2%AGI限制,在日程表A第23行輸入求職花費(被分條列述的扣除) [Schedule A (Itemized Deductions)],並且填好其餘22-27的條目。然後將完整日程表A附在你的1040表後面。

事實上由於沒工作導致收入很低時,2%AGI的門檻是很容易達到的。

一個好消息是:2009年收到的第一筆$2,400失業補助不包括在AGI中。但是否這一政策會被延長到2010年,還有待觀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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